文档介绍:莱山一中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为保证全校抗震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开展,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务院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及《烟台市莱山区城市破坏性地震应急反应详细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成立全校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各处室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1、统一领导全校地震应急、震后救灾工作,部署和监督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的实施,以及发生破坏性地震后的现场指挥;
2、向上级部门报告灾情和救灾中发生的重大问题,根据震情、灾情、险情及其发展趋势,请求上级有关部门实施对口紧急支援;
3、确定和宣布震后应急的起止时间,因严重破坏性地震应急需要,决定在学校实行和解除特别管制措施;
4、把握震情,统一灾情宣传报道;
5、其它相关事宜。
(二)全校抗震救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校办公室,成员由各处室组成。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决策和下达任务;掌握震情、灾情动态;负责与有关部门的联系;拟定抗震救灾临时条令、命令;协调内部抗震应急工作。
办公室设下列专业组:
1、综合组。由办公室负责,协调各组工作,负责上下联络,编发综合信息,搞好情况传递和上级、外来救援人员的接待工作。
2、震情组。由总务处负责,负责震情及现场考察,及时上报,提出紧急援助项目建设和管制建议,做出震灾损失调查和震害评估,保持学校的稳定。
3、财务组。由财务室负责,负责及时安排、发放抢险救灾的补助资金,向上级申请救灾经费,统一管理上级和外援救灾经费。
4、抢险救灾组。由政教处、教务处负责,负责制定师生疏散、抢险救灾方案,组织师生抢险救灾和自救互救,控制灾害扩大,帮助学校恢复教学秩序。
5、医疗卫生组。由政教处负责,组织校医搞好震后伤员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宣传防疫、自救互助知识,制定震后人员救护、灾区防疫预案。
6、治安保卫组。由总务处负责,主要职责是维护学校治安,消防灭火,实施特别管制措施等,保安要进行全天候巡逻,保证学校及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7、工程通讯组。由总务处、基建处负责,职责是对全校各项抗震设防工程进行管理和监督,对学校重点部位设施的抗震能力进行检查,对不合要求的工程设施尽快进行抗震加固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确保安全。对倒塌建筑进行震后抢险救灾工作,组织修复损坏的工程和建筑物,保障学校通讯畅通,配备应急通讯工具。
8、政宣组。由办公室负责,对灾情、震情和救灾等有关信息进行宣传报道工作,鼓励动员师生战胜灾害,安定人心,尽快恢复正常教学秩序。
二、破坏性地震临震预报发布后的临震应急
(一)全校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的应急行动
1、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预报区防震工作;
2、全校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始运转,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3、成立防震监督检查小组,检查督促应急预案的实施;
4、适时发布临震应急期学校各项管理措施并向师生发布避震撤离公告。
(二)各工作组的临震应急行动
1、接到上级地震、临震预(警)报后,各有关组织立即进入临战状态,依法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抗震工作,随时准备执行防震减灾任务。
2、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大型活动。
3、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