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霞云岭乡地震应急预案
目录
1 总则
本地区地震灾害的背景和特点
编制目的
编制依据
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地震事件的分类
地震灾害事件的分级
适用范围
2 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办事机构及其职责
成员单位及其职责
专家顾问组的主要职责
地震应急专业队伍
现场指挥部的组成及其职责
3 预测、预警机制
监测与预测
预警等级
预警的提出与发布
预警的撤销、降级与延期
预警响应
4 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措施
分级响应
扩大应急
应急结束
5 其他地震事件的处置
有感地震的应急响应
平息地震谣言
特殊时期应急戒备
6 信息报告与发布
信息的收集、判定与报告
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
7 善后恢复
后期处置
社会救助
保险
调查和总结
8 应急保障措施
指挥系统技术保障
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应急救援队伍保障
地震应急避难场所保障
救灾物资保障
应急资金保障
9 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
宣传教育
培训
演练
10 附则
名词术语、缩写语的说明
预案管理
11 附件
霞云岭乡地震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1 总则
本地区地震灾害的背景和特点
霞云岭乡位于全国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内,地震基本烈度八度,处于华北平原地震带、汾渭地震带与张家口——渤海地震带的交汇地区,地震地质环境复杂,境内活动断裂发育,存在发生强烈地震的潜在危险性,历史上曾多次受周边地区破坏性地震影响。
编制目的
为保障本乡地震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提高应对地震灾害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保障现代化建设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编制依据
本预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北京市地震应急预案》、《房山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房山区地震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
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实现“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构建“集中领导、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地震应急体系,全面提高本区应对地震事件的能力。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地震应急工作的首要职责,地震应急工作坚持预防为主,地震监测、防御、应急准备与救援相结合,常抓不懈,做好地震应急的各项工作。
(2)属地管理,分级分部门负责。在区地震局及乡党委、乡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乡地震应急工作实行属地管理、专业处置、分部门负责,乡、村两级管理。
(3)军地协同,社会广泛参与。依靠和发挥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在处置地震灾害事件中的骨干和突击队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政府、军队、企事业单位和志愿者队伍相结合的地震灾害事件社会动员机制。
地震事件的分类
地震事件由地震灾害事件和其他地震事件两类组成。
地震灾害事件
发生破坏性地震,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危害社会公共安全与社会秩序等的地震事件。
其他地震事件
(1)有感地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使本乡公众有感的,;或邻近省市发生破坏性地震,波及本市,使本乡公众有感,但未直接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可能或已经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地震事件。
(2)地震谣言事件:在本乡行政区域内出现地震谣言,并对社会正常生活、生产秩序造成一定影响的地震事件。
(3)特殊时期应急戒备:国家或本市组织的重大政治、社会活动,以及国家重大节假日期间,地震部门启动特殊时期应急戒备工作机制。
地震灾害事件的分级
根据灾害程度,将地震灾害事件分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Ⅰ级)、重大地震灾害事件(Ⅱ级)、较大地震灾害事件(Ⅲ级)和一般地震灾害事件(Ⅳ级)四级。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Ⅰ级)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或邻近省市发生对本乡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秩序造成特别重大危害或威胁的地震灾害事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可判定或初步判定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