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骝马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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骝马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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骝马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骝马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一、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持社会政治稳定,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内江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动物损害,重大财产损失、重大生态环境破坏,影响和威胁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需要政府立即采取应对措施加以妥善处理的紧急事件。
(一) 突发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气象灾害(洪涝、冰雹、雷电)、地质灾害(地震、山体滑坡、泥石流)、森林灾害和重大生物灾害等。
(二) 突发安全生产事故。主要包括民用航空器、公路、水运等交通运输事故;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学校安全事故;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等。
(三) 突发环境事故。主要包括河流、水库等重大污染、放射性物质泄漏和辐射事故等。
(四) 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主要包括重大食品、药品中毒事故等。
(五)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鼠疫、霍乱、非典),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严重影响人民健康的事件。
(六) 突发动物疫情事件。主要包括发生重大口蹄疫、鸡瘟、禽流感、新城疫等事件。
(七) 突发社会安全事件。主要指因各种原因引发的冲击党政机关、阻碍交通、非法集会和集体静坐上访等群体性事件。
第三条突发公共事件按其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一般分为四级:
一级:特别重大(红色)。为全镇范围内发生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二级:重大(橙色)。为本镇发生两个灾种的突发公共事件。
三级:较大(黄色)。为本镇发生的小范围的突发公共事件。
四级:一般(蓝色)。为省内其他地区发生未波及我镇的突发公共事件。
第四条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坚持以人为本、社会参与,依法规范、依靠科学,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资源整合,平战结合、反应及时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成立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镇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担任,副组长由人大副主席、副书记、副镇长担任。成员由乡镇办、经发办、社会事务办、
财政所,综治办、派出所、纪检、组织、宣传、防保站、畜牧站、农技站、水利站、林业站、交通办、建管所、国土所、中心校、劳保所、文化站、广播站等部门的负责人担任。
第六条镇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职责:组织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研究确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的重大决策和指导性意见;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的社会联动机制;组织实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的各项准备工作;组织全镇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置;研究解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请求上级有关应急机构应急增援。
第七条镇压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人员职责:组长或受组长委托的副组长负责召集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会议和指挥、协调、决策全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下达应急处置工作指令。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工作,重点牵头处置分管系统的突发公共事件。其他成员参与应急指挥和处置工作。
第八条镇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办公室、突发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突发动物疫情事件应急指挥部、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
镇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7个应急指挥部是我镇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挥机构,在镇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下开展工作。指挥长由分管领导兼任。
三、力量编成与任务
第九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力量要做到反应迅速、机动灵活。全镇成立综合的应急抢险队,在村级建立相应的应急抢险分队。
第十条镇综合应急抢险队由镇各部门的工作人员及村社干部、基干民兵组成。
第十一条镇综合应急抢险队的主要任务是抢险抢修、医疗救助、救火灭火、防设灭菌、消毒和消除污染、现场封锁、抢救人员和抢运物资,维护社会稳定抢险救灾任务。
四、预警与处置
第十二条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办公室设在乡镇办,统一接收上级的预警信息和村社的情况报告,了解和判断突发公共事件的种类、性质,迅速向镇应急领导小组和县应急委报告。
第十三条突发公共事件预警和发布
一级:特别重大(红色),二级重大(橙色)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由县应急办发布。
三级:较大(黄色),四级:一般(蓝色)突发公共事件由镇人民政府发布。
第十四条镇直各部门和各村要及时监测并向镇压应急处置办公室报告可能或已经发生在我镇行政区域内的各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时间不得超过半小时,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也可直接向镇党委、政府领导报告。
第十五条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按照属地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