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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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
水样的采集
凡能做现场测定的工程,均应在现场测定。水样运输前应将容器的外〔〕盖盖紧。装箱时应用泡沫塑料等分隔,以防破损。箱子上应有“切勿倒置〞等明显标志。同一采样点的样品瓶应尽量装在同一个箱子中;如分装在几个箱子内,则各箱内均应有同样的采样记录。运输前应检查所采水样是否已全部装箱。运输时应有专门押运人员。水样交化验室时,应有交接手续。每次分析完毕后,除必要的留存样品外,样品瓶应及时清洗。水环境例行监测水样容器和污染源监测水样容器应分架存放,不得混用。各类采样容器应按测定工程与采样点位,分类编号,固定专用。
八、污水监测的布点与采样
污染源水质监测点位的布设
布设原则
第一类污染物采样点位一律设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的排放口或专门处理此类污染物设施的排口
第二类污染物采样点位一律设在排污单位的外排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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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点位的管理
采样点位应设置明显标志。采样点位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动。
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单位为毫克每升
序号
污 染 物
重点保护区域
一般保护区域
1
总***
2
烷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3
总镉
4
总铬
5
六价铬
6
总***
7
总铅
8
总镍
9
苯并〔a〕芘
10
总铍〔按Be计〕
11
总银〔按Ag计〕
12
总α放射性
1Bq/L
1Bq/L
13
总β放射性
10Bq/L
10Bq/L
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单位为毫克每升〔pH、粪大肠菌群除外〕
序号
污 染 物
重点保护区域
一般保护区域
1
pH
6-9
6-9
2
色度(稀释倍数)
医疗机构
30
30
其他排污单位
40
50
3
悬浮物(SS)
医疗机构
30
30
其他排污单位
50
70
4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20
20
5
化学需氧量(CODcr)
石油化工工业〔包括石油炼制〕、医疗机构
60
60
啤酒工业
60
80
其他排污单位
60
100
6
石油类
3
5
7
动植物油
5
10
8
挥发酚
9
总***化合物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