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青岛理工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依法参与遗产继承依法参与遗产继承主讲人: 迟姗青岛理工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继承法概述一、继承的概念继承,即财产继承,专指公民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按照法律规定或遗嘱安排将其生前所有、死亡时遗留下来的财产转移给他人的一种法律制度。二、我国继承法的基本原则?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继承权原则?继承权平等原则?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养老育幼、照顾弱者原则三、继承权(一)继承权的概念继承权,是指公民依照法律规定或被继承人的遗嘱指定而承受被继承人财产权利和义务的权利。(二)继承权的放弃继承权的放弃,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的放弃其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的意思表示。(三)继承权的丧失继承权的丧失,又称继承权的剥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在发生法定事由时取消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继承权丧失的原因(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四、遗产(一)遗产的概念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二)遗产的特征 ——死亡时遗留的 ——个人财产 ——合法财产法定继承一、法定继承的概念法定继承,是指根据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先后顺序、遗产分配原则或比例来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律制度。二、法定继承的特征(一)继承要素的法定性(二)适用效力的强行性(三)前置基础的身份性三、法定继承的适用范围(一)被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也未订立遗赠扶养协议(二)被继承人所立遗嘱无效或部分无效(三)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四)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五)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六)遗嘱未处分的遗产四、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一)配偶(二)子女(三)父母(四)兄弟姐妹(五)祖父母、外祖父母(六)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第二顺序第一顺序第一顺序五、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一)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的应继份应均等(二)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的应继份可不均等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4、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不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