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放射源事故应急预案
丹东东方测控公司文件
东方测控司字〔2012〕014号
签发:包良清
放射源(辐
放射源事故应急预案
丹东东方测控公司文件
东方测控司字〔2012〕014号
签发:包良清
放射源(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目的)
为保证放射源的安全使用与销售,同时公司相关负责人能够做到反应迅速,忙而不乱,发挥整体应急救援效能,最大限度减少事故的发生率及损失并尽快恢复正常工作,切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特制定放射源(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放射源的直接管理人、相关负责人、使用人及公司全体工作人员;在公司从事服务性工作的临时性人员等。
应急处理原则
1、启动原则:在公司发生放射源(辐射)事故及灾害时,本预案由公司的“放射性同位素安全保卫与环境保护工作组”启动;
2、响应原则:公司的放射性同位素安全保卫与环境保护工作组相关负责人及其成员、放射源的使用人等,在接到事故及灾害报告后,无论何时,只要在本地区,必须立即以最快的方式赶赴事故现场,按相应的事故处理预案正确有效的开展事故应急处理和
台便携式射线检测仪。以上辐射防护设施均由核仪表部相关负责人保管并定期进行检查和保养。另有一台中子当量仪在核技术部门相关负责人保管,78支计量笔配备给各相关涉及人员。
五、事故的事前控制措施
1.严禁任何人对放射源容器进行拆卸;
2.放射源屏蔽容器必须由专人负责存放、搬运、使用;
3.定期接受上级专业部门对放射源进行放射性检测,并做好记录,确保射线周围环境的安全值;
4.放射源库安装监控器、报警器及辐射标识;
5.非专业人员未经允许严禁进入源库及试验室;
6.专职安全人员负责源库安全保卫工作;
7.放射源于每日开始工作前由源库搬运至试验室,工作结束后存放于源库,不得于试验室内存放;
六、放射源丢失、被盗突发事故的应急预案
1、首先,突发事故发生时现场人员应立即上报上级公安部门。
2、其次,突发事故发生时现场人员应立向上级环保部门报告。
3、然后,突发事故发生后应该立即向公司有关负责人报告:
(1)通知放射性同位素安全保卫组长侯朝勤和副组长王文田;
(2)报告公司保卫科科长:王德成;
(3)现场所有人员保护事故现场;
4、放射性同位素安全保卫副组长王文田组织成员迅速赶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