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2015 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基本要求
2015 年北航拟招收博士研究生约 830 名,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名额为准,考生必须满
足下列基本要求: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
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相关规定。
3. 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
推荐意见(点击下载样表)。
二、报考方式及要求
报考北航博士研究生有四种方式:本科直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与普通招考。
1. 本科直博方式
除满足基本要求外,考生须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具有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只在工学和理学门类招收本科直博生。
2. 硕博连读方式
除满足基本要求外,考生须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科研能力,确有进一步培养前途的我校各年级在
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发表高水平论文、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申请发明专利和获得
全国级别学科竞赛奖等科研活动表现优异者,可优先录取。
(2)申请硕博连读须获得硕士生导师和硕士所在学院同意。
(3)根据教育部规定,专业学位硕士暂不采取硕博连读方式选拔博士生。
3. 申请考核方式
部分学院 2015 年试行“申请考核制”招生,具体要求见《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部分学院
2015 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说明》。
4. 普通招考方式
除满足基本要求外,考生应为下列情况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报考者,须通过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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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同等学力人员(非学历硕士考生,在报考时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否则按同
等学力对待)。此类考生须同时满足以下 3 个条件:
6 年以上(含 6 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入学之日),
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
、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第一
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三名);
,并提交进修单位开具的学习证明及成
绩单。
三、报考及录取类别
考生的报考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录取类别与报考类别一
致,报名后不允许更改。
1. 定向就业(包括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被录取的定向就业考生均不转人事档
案、户口等,我校不负责就业派遣,须在录取前由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与北航签订相应的定向
就业协议书,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现为定向、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或在读)硕士生、
拟报考定向就业博士的考生和尚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定向、委
托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能报考。考生与定向、委托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
引起纠纷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的后果,北航不负责任。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学校将严格控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的数量(工程博士及高级研
修中心专项计划除外)。我校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