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存于工地的机械材料概由乙方负责保管与爱护,凡一切损坏皆由乙方完全负责。
6、施工时严格要求工程品质符合安。
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若造成建筑物破损或因施工须要进行挖墙开洞等动作,乙方有修复责任。
8、本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应刚好清理工地及由本工程产生的废料、垃圾、鹰架、工具等,以确保工地平安。本工程完工时,乙方应在验收前清理工地全部废料、什物等。乙方在工程完工后,应刚好将乙方留存于工地之施工设备、未用材料等全部撤离工地。
10、本工程施工期间,甲方应当协作乙方施工,供应食宿等便利条件,在施工期间乙方接受甲方的管理,不得对损害甲方已有之建筑及财产。
第九条: 工程监督: 甲方可派人员监督工程。
第十条: 检查与验收:
1、检查和返工:乙方应仔细根据国家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约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及检验并为检查及检验供应便利的条件。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合理要求返工、修改并担当自身缘由导致之返工及修改费用。
2、竣工验收: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乙方向甲方供应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甲方应于十日内完成试用与验收程序。如不合格,乙方应依据甲方合理修改看法进行工程与资料修正,并担当由自身缘由造成的修改费用,并重新提报竣工报告,如甲方逾期超过十日仍未办理验收则视同验收合格。
第十一条: 售后服务及保固责任:
1、质量保固范围为承包范围内施工图纸等技术资料;本工程的质量保固期为一年,质量保固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属于保固范围内的项目,在保固期内所发生的一切故障、损坏,只要不是因为甲方的有意、或基于法律所规定之不行抗力所造成的之状况,乙方在一个工作日内负责免费修护。保固范围内的项目,如因甲方有意、过失行为或天灾造成故障、损坏,乙方同意酌收甲方基本费用进行修护或。
3、保修期满,甲方可与乙方再次签署维护协议,乙方承诺每年维护费用不高于工程费用的10%。
第十二条: 违约条款:
甲、乙其中一方违反合约之规定,致他方受有损害者,受损一方有权提出损害赔偿恳求。但如违反合约规定是因为天灾人祸等人力所不能抗拒所致时,不在此限。
1、甲方责任:
① 未能按合约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② 工程未阅历收,甲方提前运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品质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担当责任。
③ 乙方验收通知书送达十个工作日内甲方不进行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
2、乙方责任:
① 因乙方缘由造成该工程逾期交付的,处逾期罚款,罚金按日处该工程项目工程款的千分之一计算。
② 由于工程品质造成甲方及其它第三人损失的,乙方需担当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 纠纷及仲裁:
双方因本合约之效力、履行各自义务,任何相关事项生异议时,应本诸最大诚意,依公允原则协商解决。凡因本合约引起的或与本合约有关的任何争议,经协商不能解决,双方约定由当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 合约附则:
1、本合约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约如有附件的,为本合约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约签订后,甲、乙双方如需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样,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约的补充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