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送起诉认为行为构成犯罪,经检察机关审查后认定犯罪情节显著略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而确定不起诉的,要先概括表达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看法书认定的犯罪事实,然后叙写检察机关审查后认定的事实及相应的证据,重点反映显著略微的情节和危害程度较小的结果。假如是检察机关自侦案件,则没有必要将侦查认定的事实列出,而只须写明审查查明的事实即可,因为检察机关自侦部门移送审查时认定的案件事实只是检察机关一个部门的相识,不能代表检察机关对案件的认定。
〔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
〔二〕至第
〔六〕项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而确定不起诉的,则重点叙明符合五种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事实和证据,充分反映出法律规定的内容即可。在法律条款的引用方面明确规定既要引用《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犯罪嫌疑人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确定。〞〕,也要引用《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项〔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按照刑法告知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知或者撤回告知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等〕。
2、相对〔酌定〕不起诉确定书的重点内容是有关被不起诉人具有的法定情节及检察机关酌情作出不起诉确定的具体理由和事实,要将检察机关审查后认定的事实和证据写清楚。在事实部分表述犯罪情节时要以犯罪构成要件为标准,还要将表达其情节略微的事实及符合不起诉条件的特征表达清楚,并将证明“犯罪情节〞的各项证据一一列举,以说明犯罪情节略微。格式为:
本院认为,犯罪嫌疑人×××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略微,具有×××情节〔此处写明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刑事惩处具体情节的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其次款的规定,确定对×××〔被不起诉人姓名〕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假如不服本确定,可以自收到本确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确定,可以自收到本确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干脆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3、存疑不起诉确定书的格式:
本案由×××〔侦查机关〕侦查终结,以被不起诉人×××涉嫌×××罪,于××××年×月×日移送本院审查起诉。
〔假如是自侦案件,此处写“被不起诉人×××涉嫌×××一案,由本院侦查终结,于××××年×月×日移送审查起诉或不起诉。〞假如案件是其他人民检察院移送的,此次应当将指定管辖、移送单位以及移送时间等写清楚。〕
〔假如案件曾经退回补充侦查,应当写明退回补充侦查的日期、次数以及再次移送审查起诉的时间。〕
×××〔侦查机关名称〕移送审查起诉认定„„〔概括表达侦查机关认定的事实〕,经本院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本院照旧认为×××〔侦查机关名称〕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缺乏〔或本案证据缺乏〕,不符合起诉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四款的规定,确定对×××〔被不起诉人姓名〕不起诉。
〔如系检察机关干脆受理案件,则写为:本案经本院侦查终结后,在审查起诉期间,经两次补充侦查,本院仍认为本案证据缺乏,不符合起诉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