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宁都监事会总监工作职责
    监事会总监的主要职责是领导监事会对任职企业的财务、经营管理状况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行为,以及企业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重要经营管理活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报告企业重要情况、重大事项,维护出资人的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具体职责是:
    (一)组织开展本监事会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三)代表监事会签署监事会决议、监督检查报告、各类专项报告和监事会其他重要文件,并对决议和报告的质量承担领导责任;
    (四)代表监事会与任职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沟通监督检查工作情况,要求和督促其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整改;
    (五)列席或派员列席企业有关会议;
    (六)代表监事会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七)定期对监督检查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对影响公司改革发展,具有普遍性、倾向性和共性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提出对策或建议;
    (八)行使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宁都监事会副总监工作职责
监事会副总监的主要职责是:
履行专职监事职责的同时,协助监事会总监管理监事会的日常事务,对监事人员进行教育管理,承办监事会的工作。
具体职责是:
    (一)协助总监安排监事会日常工作,协调并督促监事会成员全面完成职责范围内和监事会总监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协助总监制定工作计划、工作制度,经监事会总监审批签发后组织实施;
    (三)协助总监监督检查意见、建议的反馈和督促整改工作;
    (四)协助总监做好监事会成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日常管理;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宁都监事会监事工作职责
   
(一)维护出资人权益;
    (二)参与拟定监事会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