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2013年深圳市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要点
2013年,我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加快健康促进条例的立法进程,扩大健康促进场所的覆盖面,继续广泛深入开展健康素养宣传和控烟工作。
一、继续加强规范化管理,推进健康促进条例立法进程
全面实施健康教育工作规范,推动全市健康教育机构建设上台阶。各区(新区)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加大对辖区内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各级医院、社康中心开展健康教育工作的统筹协调力度,及时收集、整理、上报辖区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和各相关健康场所开展健康教育工作的信息资料。市健康教育与促进中心要加强对各区(新区)健康教育机构的技术支持和专项督导。
积极推进健康促进条例的立法进程,加快立法调研,征询相关部门意见,理清政府各部门对促进市民健康工作职责,草拟、论证健康促进条例草案。
二、加大对基层的指导力度,落实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教育服务项目
加大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力度,充分利用社康中心的平台,深入实施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教育服务项目,各区(新区)负责本辖区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和监督评价等工作。
三、总结标杆工程建设成效,扩大健康促进场所的覆盖面
总结“123标杆工程”和“333标杆工程”创建工作成效,做好项目干预和终期评估工作。市健康教育与促进中心及各区(新区)健康教育专业机构要加大对健康促进场所创建工作的督导、培训力度,做好申报健康促进场所的评审工作和新增健康促进场所的培训工作,确保完成各区(新区)年度新增一家健康促进医院、一所健康促进学校、一个健康社区和一家健康促进企业的任务。以开展公务员健康促进市级科研项目和创建无烟机关为契机,稳步推进我市的公务员健康促进工作。
四、扩大健康素养监测系统范围,加大健康素养宣传教育力度
进一步扩大健康素养监测范围,将我市所有健康促进场所纳入监测范围,同时针对2012年市民健康素养监测发现的主要健康问题和重点对象,制定健康干预实施方案,实施有效干预。各级健康教育专业机构要继续利用“世界卫生日”等健康主题活动日和各种传播平台,向广大市民普及健康素养知识,全面开展健康素养的宣传教育。结合健康素养监测和健康干预的结果,编制《深圳市市民健康素养状况报告》。
五、推广无烟示范场所创建经验,巩固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工作
继续开展无烟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加强对已授牌的无烟单位示范点复审力度,推广各示范点工作经验,组织现场交流学习。扩大示范点创建范围,各区(新区)根据实际情况增创两家不同类别的示范单位,不断扩大无烟场所的社会影响力。
继续采取督导检查、媒体暗访、公开曝光等手段,进一步巩固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工作成果,做好卫生部无烟医疗卫生机构交叉督导评审迎检工作。探索开展有针对性的戒烟服务和干预。
六、着手信息化建设调研,提升工作平台网络覆盖水平
组织调研论证,做好需求分析,推进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健康教育与促进模块的建立。梳理现有健康教育网站宣传资源,为公众提供更为便捷、全面的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平台。拓展健康教育短信平台发布范围,提高知名度,扩大影响力。探索建立健康教育网络社区,鼓励市民开展健康自我管理。力争实现健康素养监测信息报告、日常业务和项目管理等工作的信息网络化。
七、总结健康城区创建经验,继续探索健康城市创建可行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