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办学宗旨、目标及章程
办学宗旨、目标及章程
办学宗旨、目标及章程
学校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实现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规范办学行为,切实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学校又好又快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教导处负责,作好学生管理与学生学习等工作。
第四章  行政管理
办学宗旨、目标及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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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宗旨、目标及章程
第一节  行政办公会议
第十八条  学校行政办公会议就是学校管理的日常工作机构,主要工作内容为:组织学习、传达上级行政会议、业务会议精神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研究学校发展规划与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处室工作计划、师资培训计划、基建计划、经费预决算方案等,并组织实施。定期听取各分管校长、各处室主任的工作汇报,听取年级组、教研组工作汇报。定期听取教学计划与德育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汇报。议定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后实施。研究调资晋级、评优惩劣、职称评定方案与审定教职工工作安排方案。定期听取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决算情况与内审小组对学校经费收支情况的报告。研究处理各分管校长或处室工作中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认真总结学期或学年工作,听取重要的专项工作总结。确定召开教职工大会的时间及内容。
行政办公会议由校长主持,成员为校级党政全体负责人、行政职能部门、工会与团委负责人。
第二节  教育教学管理
第十九条  贯彻执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与国家、省、市、区《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加强与改进学校德育工作。使学生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热爱社会主义,继承与发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与革命传统;具有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遵守国家法律与社会公德;逐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社会责任感,努力为人民服务;具有初步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科学与人文素养以及环境意识;具有适应终身学习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与方法;具有健全的体魄与良好的心理素质,养成健康的审美情趣与生活方式,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第二十条  学校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实施教学。
第二十一条  学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实施素质教育,进行教育教学改革,积极开展切合实际、富有特色的课题研究,开展教育科学研究与教学科学研究,更新教育观念,改进教学方法,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帮助学生学会学习,推进课程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第二十二条  学校教育教学必须面向全体,面向学生的全面发展,使学生学有所长,在思想觉悟,道德情操、知识视野、兴趣特长、体魄心理等方面均达到较高的水准。
第二十三条  学校根据上级要求与自身特点制订并执行相关的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  学校推广普通话,使用规范汉字。
第二十五条  学校以班级为教育、教学基本单位。班主任担负班集体的组织者、教育者与指导者的责任,并负有协调本班级各科的教育工作与沟通学校与家庭、社会教育之间联系的责任,加强班主任随堂办公制度建设。
第二十六条  学校抓好集体备课、课堂教学与改革、作业批改、课外辅导与教学质量检查等环节的管理,注重校本教材的开发,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
第二十七条  执行国家教育评价机制。建立“学生成长档案”,组织期中、期末与毕业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思想道德水平、学业文化水平、合作实践能力、身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