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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学习课件第九章刑种.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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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学习课件第九章刑种.ppt

上传人:新起点 2016/9/21 文件大小:127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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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第一节死刑一、我国刑法中的死刑二、死刑存废之争三、如何看待死刑一、我国刑法中的生命刑生命刑,即死刑,是剥夺犯罪人生命的刑罚方法,是我国刑种体系中最严厉的惩罚手段。我国刑法对适用死刑的严格控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严格控制死刑适用范围刑法第48条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二)犯罪主体上的限制刑法第49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其包括两方面内容:其一,“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是指按公历的年、月、日计算,从生日的第二天起算。“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的时候被告人是怀孕的妇女,也包括审判前在羁押受审时已是怀孕的妇女。因此,对于这种怀孕的妇女,在羁押或受审期间,都不应当为了判处死刑而给她进行人工流产;已经人工流产的,仍应视为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也不能适用死刑。其二,“不适用死刑”,是指不能判处死刑,也不能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为什么刑法对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对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呢?(三)死刑核准程序的限制刑法第48条规定:“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四)规定了死刑缓期执行制度,以控制死刑立即执行的范围刑法第48条规定:“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二、生命刑存废之争死刑存置论者和死刑废止论者各执一词,双方的论据往往基于同样的事实,然而得出的却是相反的结论:,与文明人类的伦理正义相悖;死刑存置论者则认为死刑正是基于伦理正义的必然要求。;死刑存置论者则认为死刑具有最大的威慑作用。;死刑存置论者则认为死刑的存在是社会契约论的基本要求。;死刑存置论者则认为死刑绝无违宪性。;死刑存置论者则反问:无期徒刑也具有不可分性,岂不也得废止?;死刑存置论者则认为,自由刑照样错判难纠,不能因噎废食。;死刑存置论者则认为现代较文明的死刑执行方法,减少了助长人们残忍心理的可能性。,不符合现代教育刑的旨趣;死刑存置论者则认为,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不堪改造的犯罪人,并不违背现代教育刑的精神等等。三、,,寻找自身感觉(一)马加爵被执行死刑(图片)..\.(二)妇女被执行死刑过程1 (图片)..\..(三)妇女被执行死刑过程2 (图片)..\..\(四)妇女在被执行前(图片)..\..\\(五)中国历史上的陵迟刑(文图)..\..\(六)美国电刑(文图)..\..\(七)若干死刑执行经历(文)..\..\(八)培训杀手(文图)..\..\(九)注射死刑经过(文图)..\..\、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二、自由刑存废之争三、监狱的功能与自由刑(一)监狱行刑所带来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