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公司行政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维护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从而更好地规范公司及员工的行为,特制订本制度,请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严格遵守工作时间
全体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不无故缺席相关会议活动。
上下班时间:
夏时制:早上7:30—12:00 下午2:00—6:30
冬时制:早上7:30—12:00;下午1:30—6:00
公司根据季节变化情况可调整上下班时间。
二、考勤管理
(一)考勤要求:
1、公司所有员工上下班采用电子签到考勤制度,早7:40以后签到算迟到,一次罚款:5元。未到下班时间签到算早退,一次罚款:20元(1~30分钟以内算迟到、早退,超过
30分钟或早退3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半天,确因公事不能签到或早走的,须征得本部门负责人同意并告知考勤统计人员。每周公示一次考勤情况。
2、因公出差需跟考勤人员说明情况,以便考勤员备注登记。
3、行政后勤人员由综合部专人负责考勤统计,工程安装及车间生产人员考勤由本部门负责人统计。次月1日,各部门将考勤、请销假材料等汇总后交财务部,月终汇总后张榜公布。
(二)旷工
1、未请假或者请假未被批准而擅自离岗的;请假期满,未续假或者续假未获批准而未到岗的;不服从调动和工作分配,不按时到工作岗位报到的;未经批准私自调换工作日程及岗位的。
旷工一次罚款:50元,以此类推。超过30分钟按半天旷工计,超过半天不到一天按旷工一天计,连续旷工三天或月累计旷工五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三)事假
1、员工请假必须写假条,由分管领导签字批准,请假者所属部门必须确保工作协调安排好,工作不受影响的情况下方能准假。
2、公司员工在工作期间若有事,必须向分管领导请假,不得擅自离开,否则按当日旷工计,并罚款50元/次。
3、各部门负责人请假,(必须事先安排好本部门工作,在确保工作不受影响下)一律由总经理批准。
三、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1、工作时间内不坚守岗位,擅自离岗、串岗者,一经发现处予 20元罚款。
2、工作时间内,不得酗酒,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利用公司电话进行与工作无关的闲聊,上网闲聊、玩游戏者,处予当事人50元/次的罚款。
3、下班未关闭门窗、办公电脑、空调未切断电源的,处予 50元/次罚款。
4、无部门主管人员批准,员工不得私自换岗、顶岗、调班,发现一次取消双方当天(班)考勤,并对每人罚款30元;若发生人身、设备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由肇事者负全部责任。
5、员工擅自动用不属于自己分管使用的设备、车辆,造成人身设备安全事故的,由肇事者承担全部经济与刑事责任。
6、工作中严禁打架斗殴,凡违犯者,对双方进行通报批评并按情节轻重处50-100元罚款,如有受伤者,由肇事者承担一切经济与刑事责任。
7、各部门(各工序)划分的卫生区域必须每天打扫,并保持整洁,检查时发现不合格的,每次罚款30元(责任落实的直接罚责任人,未落实的罚部门领导)并令其立即改正,不改者加倍处
罚。工作期间员工必须听从指挥,服从分配,完成好本职工作。否则处以50-100元罚款,态度特别恶劣的予以辞退。生产过程中,车间各工序员工要不定期的对运行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处理,操作人员通知维修人员而维修工没有及时维修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