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校学生社团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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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在学校范围内成立各社团的组建小组,负责社团的社员招募工作。校政教处负责该过程的协助和监督;
(五)社团成立后,上报校政教处注册。
第七条社团组建
校学生社团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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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在学校范围内成立各社团的组建小组,负责社团的社员招募工作。校政教处负责该过程的协助和监督;
(五)社团成立后,上报校政教处注册。
第七条社团组建方案的审核遵循下列标准:
(一)申请组建社团的活动主题须健康向上,有利于学生的学习成绩和素质的提高,不违反我校各项规章制度和《中学生守则》。
(二)申请人提交的社团组建方案内容完整,并具有可行性。申请人所提交的社团组建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社团的名称及类型;
②组建该社团的目的和原因;
③对社团可行性的论述;
④社团的活动内容及活动形式;
⑤社团的组成人员标准;
⑥社团组建活动中其它需要说明的内容。
第八条 校政教处对团总支提交的方案原则上按下列步骤进行审核:
(一)收到提交的申请,将申请材料存入档案;
(二)根据第七条中规定的审核标准,对提交的组建社团方案进行审批;
(三)校政教处与申请人(或小组)共同论证社团组建方案的可行性;
(四)校政教处最终确定合格的社团组建方案。
第九条 决定组建社团后,成立各社团的组建小组。在小组中,应包括下列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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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人代表;
(二)政教处审议老师。
第十条 社团组建小组的职责是起草文件、招募成员、做社团活动的大体规划。 社团组建小组成员原则上经同学报名,面试后确定。社团组建小组成员应符合下列标准:
(一)热爱学习,学习成绩优良;
(二)热爱社团工作;
(三)有较强的组织能力、筹划能力,有较强的相关业务能力。
第三章 会 员
第十一条 申请加入本社团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校就读的学生;
(二)承认本社团章程;
(三)热心本社团事务。
第十二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出入会申请;
(二)由社团组建小组进行面试。
第十三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本社团的选举权、被选举权;
(二)参加本社团的活动;
(三)获得本社团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社团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自愿入会、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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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社团的决议;
(二)维护本社团的合法权益;
(三)参与社团每次活动;
(五)向本社团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五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社团
第十六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社长可以予以除名。
第四章 社团负责人
第十七条社团的会长(社长)、副会长(副社长)、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热心学生社团工作;
(三)学习成绩中等以上;
(四)中学期间未受过学校的处分;
第十八条本社团会长(社长)、副会长(副社长)、各部门负责人原则上由本社团组建小组成员担任。任期内接受本社团会员的监督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考核。本社团会长不兼任其他学生社团的主要负责人。
第十九条 本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