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北京市“2008”工程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监督计划书)
项目名称:
北京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站
编写说明
一、为了强化政府对“2008”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质量依法监督管理,规范质量监督工作的行为,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城市绿化工作的通知》”,“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2008”工程建设指
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2008”工程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通知》”,参照“建设部《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的通知”,结合本市“2008”工程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
二、本“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是我站针对受监工程项目特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编制的,对该工程实施质量监督活动的指导性文件。
三、“2008”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质量监督重点如下:
1、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具体内容和方式;
2、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检查(包括监督检测)的具体内容和方式;
3、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内容。
其中第1款、第3款为各类工程通用,第2款针对各类受监工程项目的种类和特点制定。
四、本“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实行两级审批制度:即质量监督专业科室编制撰写,站长签发。
五、质量监督登记:建设单位向我站办理监督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项目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2、合同文件,包括:施工承包合同(副本)、委托监理合同(副本)等。
3、施工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工程量清单、施工总平面图、设计说明、施工图目录、工程质量保证文件、养护质量保证文件等。
4、监理文件,包括: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
5、园林绿化工程参建各方情况登记表。
6、以上文件的电子版一套。
质监编号: AL-200 -
工程名称:
编制专业科室:监督办公室
审定人:
(监督机构公章)
年月日
本监督工作方案经我站负责人签署后生效,由我站派出监督员向该工程有关的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和检测等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交底,并将方案的主要内容书面告知建设单位。建设施工项目实行总承包的,应由总承包商将本监督工作方案或其要诣传达到相关的承包商、分包商。参与本工程建设的所有责任主体应当按本监督工作方案内容的要求,配合我站开展质量监督工作。
本监督方案一式五份,监督站一份,建设单位一份,设计单位一份,监理单位一份,施工单位一份。
建设单位
接收人:
职务:
日期:
单位全称:
(盖章)
代建单位
接收人:
职务:
日期:
单位全称:
(盖章)
设计单位
接收人:
职务:
日期:
单位全称:
(盖章)
监理单位
接收人:
职务:
日期:
单位全称:
(盖章)
施工单位
接收人:
职务:
日期:
单位全称:
(盖章)
检测单位
接收人:
职务:
日期:
单位全称:
(盖章)
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
第一部分工作大纲
一、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2008”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
室京绿城发〔2006〕8号《关于开展“2008”工程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通知》规定:北京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质监站)负责“2008”工程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和养护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我站于年月日正式受理此工程的质量监督登记,监督编号为 AL-200 - 。我站将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工程建设性强制标准,对参与“2008”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履行质量责任的行为和工程实体施工质量实施监督管理。
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内容为:核查参建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和有关机构是否具备与本工程相符合的资质条件;重点监督检查参建各责任主体在本工程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履行质量责任的行为。
本工程的实体质量,由参建各责任主体负责。我站将以跟踪检查、巡回检查和跟踪与巡回检查相结合为主要方式,对施工技术资料、监理资料以及检测报告等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对隐蔽工程、栽植、养护、小品景观工程、喷灌工程等实体质量进行检查。
三、我站在履行监督职责时,对发现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违反法律、法规和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将及时发出检查情况通知书和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根据情节,对上述不良行为进行记录、核实,通报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追究责任,并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通过信息系统向社会公示。
四、本工程实行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制度,我站将依法对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程序进行监督,对经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及检测各方责任主体签字认可的竣工验收文件进行审查,对工程实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