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二章压力容器基本知识
1、量大面广
,,、在用罐车17291辆。
2、操作条件复杂
载荷特殊、介质特殊、温度条件特殊
3、安全要求高
1、按使用的位置分类
固定式压力容器和移动式压力容器两大类。
2、按设计压力分类
(1)低压容器: ≦P<
(2)中压容器: ≦P<10MPa
(3)高压容器: 10MPa≦P<100MPa
(4)超高压容器: P≧100MPa
3、按工艺作用分类
(1)反应容器(容器代号R)
(2)换热容器(容器代号E)
(3)分离容器(容器代号S)
(4)储存容器(容器代号为C,其中球罐代号为B)
4、按安全监察管理分类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压力容器属于第三类压力容器:
(1)高压容器;
(2)毒性程度为极度和高度危害介质的中压容器;
(3)易燃或毒性程度为中度危害介质,;
(4)易燃或毒性程度为中度危害介质,;
(5)毒性程度为极度和高度危害介质,;
(6)高压、中压管壳式余热锅炉;
(7)中压搪玻璃压力容器;
(8)使用强度级别特别高材料制造的压力容器(指相应标准中抗拉强度规定值下限大于等于540 MPa的材料);
(9)移动式压力容器,包括介质为液化气体、罐式汽车(低温液体的铁路罐车、液化气体运输车、低温液体运输车、永久气体运输车)和介质为液化气体、低温液体的罐式集装箱;
(10)容积大于等于50M3的球形储罐;
(11)容积大于等于5M3的低温液体储存容器;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除第三类容器中以外)的为第二类压力容器:
(1)中压容器;
(2)毒性程度为极度和高度危害介质的低压容器;
(3)易燃介质或毒性程度为中度危害介质的低压储存容器和反应容器;
(4)低压管壳式余热锅炉;
(5)低压搪玻璃压力容器。
第一类容器为除去第三类、第二类中的低压容器以外的所有低压容器。
(1)按压力容器壁厚分类K=Do/DI
薄壁容器:K≦
厚壁容器:K>
(2)按压力容器内外表面受压方式分类
(3)按压力容器的设计温度分类
低温容器:设计温度≦-20℃
常温容器:设计温度大于-20℃~200℃
中温容器:设计温度大于200℃~450℃
高温容器:设计温度大于450℃
(4)按压力容器的制造方式分类
焊接容器、锻造容器、铸造容器、多层包扎容器、热套式容器和绕带式容器等。
(5)按压力容器的制造材料分类
钢制容器、铝制容器、钛制容器、铜制等有色金属容器,以及玻璃钢容器、搪瓷容器、工程塑料等非金属容器。
. 压力容器安全管理的法规依据
1982年2月,国务院发布了《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
2003年,国务院颁布《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替代了《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法规体系。
压力容器安全管理的规章、规范可以分成两大类,一类是压力容器法规性的规定,另一类是压力容器安全技术性标准。
1、压力容器的法规性规定
(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3年2月13日国务院颁发;
(2)《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2003年9月, 国家质检总局;
(3)《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2003年9月;
(4)《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2004年1月实施;
(5)《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1999年6月;
(6)《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无损检测单位监督管理办法》 ;
(7)《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 ;
(8)《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考核规则》,2000年;
(9)《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资格许可与管理规则》,2002年11月
(10)国务院第302号令《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追究的规定》,2001年4月21日;
(11)《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行政处罚规定》;
另外,锅炉的法规有《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细则》,气瓶的监察规程有《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特种设备的监察规程有《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