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广东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
公开共享平台技术规范
为贯彻落实《关于转发<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中纪发〔2011〕16号)、《关于印发<广东省2011年全面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治工发〔2011〕3号)文件要求,规范全省双信息平台建设工作,制定本技术规范。
一、总体要求
按照统一数据标准、多途径实现信息采集、汇聚形成省级统一数据库的建设模式,由省市县各部门各负其责,分工建设,实现双信息采集、存储和发布形式从非结构化(文本、表格、文件、图片等格式)向结构化(数据库结构格式)方向转变,形成全省双信息规范化公开格局。
统一数据标准。依照全省统一的项目编码标准和双信息收集、传输、存储、共享、公开技术规范,开展各地各部门双信息平台和双信息专栏的建设工作。只有按照统一数据标准建设的平台和专栏中发布的双信息才能被汇总至全省统一数据库,实现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的精确查询。
多途径实现信息采集。建立以数据交换平台为主,互联网信息抓取和双信息人工录入为辅的信息采集模式。建立省级双信息数据交换平台,连接各地市各部门,建立相应的数据交换接口;各地各部门的公开共享平台向省级双信息数据库报送结构化的双信息。信息抓取系统从各地各部门双信息公开专栏抓取专项治理工作动态、案件查办和咨询等信息,并存入省级双信息数据库。双信息人工录入系统,由省级各部门在未能按照数据交换方式提供数据之前,采用手工录入方式提供标准化的数据。
汇聚形成省级统一数据库。按照统一数据标准格式建立省级统一数据库,主要数据包括按项目编码串联的项目信息,按从业主体串联的信用档案和信用评价信息,按地区和部门分类的专项治理工作动态、案件查办和咨询等信息。双信息数据库以共享方式向全省参与工程领域建设的部门开放,并以信息公开方式向社会公开可公开的内容。
分工协作。各地各部门依托互联网,按照我省统一数据标准建设双信息专栏。按照全省统一的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规范,对现有业务系统进行改造,提供对外标准数据接口。没有业务系统或业务系统建设改造完成前,可暂时以手工方式录入信息。
二、全省双信息专栏建设
根据《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规范(试行)》的要求,要依托各级部门政府网站建立“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以下简称“专栏”),“专栏”是部门政府网站的重要组成部分。
专栏链接及专栏首页
(1)在部门网站(含部门子站或部门栏目)首页醒目位置设置到部门“专栏”的链接,链接的文字内容为“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
(2)“专栏”首页顶部为标题区,标题内容包括专栏名称和专栏建设单位,格式为:专栏建设单位+专栏名称。“专栏建设单位”用“行政区域名称+建设单位名称”,表示专栏名称统一为“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完整示例如下:
广东省XX市XX县XX部门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
标题内容应以纯文本形式显示,如果采用图片形式显示,则请在图片的alt属性中提供文本格式的标题内容。
专栏首页页面的HTML标签title的内容应与标题内容一致,例如:
title=广东省XX市XX县XX部门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
(3)“专栏”内设置项目信息公开区、信用信息共享区和项目信息共享区。
(4)“项目信息公开区”应设立项目审批信息、项目建设管理信息、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审批和出让信息等栏目,详见“项目信息公开栏目设置”。
(5)“信用信息共享区”应设立从业单位信用信息、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等栏目,详见“信用信息共享区栏目设置”。
(6)“项目信息共享区”应提供项目信息共享服务,共享内容包括项目审批单位具体承办、审核以及审批人员的姓名、职务等信息。
(7)“专栏”内设置项目信息搜索栏。在搜索栏输入关键字,可对专栏内已公开的项目信息进行全文检索。
专栏栏目设置
各部门根据《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基本指导目录(试行)》、《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基本指导目录(试行)》中与本部门有关的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在“专栏”的信息公开区开设相应的栏目。如下表所示:
序号
目录名称
目录编码
1
项目信息目录
XM
项目审批公开信息
XMSP
项目审批信息
XMSP-SPXX
项目核准信息
XMSP-HZXX
项目备案信息
XMSP-BAXX
项目建设管理公开信息
XMJS
项目基本信息
XMJS-JBXX
招标投标信息
XMJS-ZBTB
征地拆迁信息
XMJS-ZDC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