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文献综述题目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问题研究一、前言部分房地产行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支柱性、基础性、先导性的产业,是我国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自2000年以来,我国的房地产行业表现出了几次大起大落,尤其凸显在房价的涨跌中。导致房价高涨的因素众多,税负过重是其中较重要的一个因素。房地产行业涉及10多类税种,而土地增值税又是其中的重中之重,它税率高、税负重,恰逢2006年12月,国家税务总局提出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的缴纳将由先前的“预征制”转为“清算制”,这可能使某些房地产企业利润受损,对房地产企业的资金链带来了巨大的考验。因此对土地增值税进行纳税筹划,这对减轻房地产企业的税收负担、改善经营环境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本文在阐明纳税筹划的目标和原则等理论问题、房地产企业发展状况和经营特征、土地增值税筹划对房地产企业的重要意义的基础上,分析了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的筹划现状,总结了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通过举例的方式介绍了几种纳税筹划方法在不同场合中的有效运用。最后,从企业自身角度和加强宏观调控角度提出了如何加强土地增值税筹划的对策。本文献综述将围绕上述问题,对国内外研究成果和实践活动展开。二、主体部分(一)国外关于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的研究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筹划是房地产企业税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针对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筹划问题,国外的研究成果较少,但在物业税、财产税、地价税等税制管理方面,西方有相当丰富的研究成果,值得我们借鉴。在西方许多国家,由于物业税的税基缺少弹性且不可移动,因此成为地方政府的一个稳定的税收来源。美国是西方国家中房地产税制改革最完善的国家,目前美国在房地产保有环节相关的税种是不动产税(归在财产税项下),税基是房地产评估值的一定比例(各州规定不一,从20%-100%不等)。加拿大是个高税制的福利型国家,税收管理非常到位,物业税作为地方税种由市政府征收,市政当局在确定税率及应纳额上具有权限,各地税率不同。日本涉及房地产的税收有12种,从1991年起为了公平土地所有者及其他形式财产所有者之间的税负,引入了土地增值税,虽然1998年之后强制征收土地增值税的措施已暂停,但其现行的课税制度对我国仍有一定的借鉴意义。此外,DominicMaxwell和AnthonyVigor(2006)在《土地增值税:值得转变吗》中指出,土地增值税是以土地市场租赁价格为基础,按固定比率征收的一种每年必须缴纳的税收,与其他税种相比,该税的特点主要体现在它的征税基础与该土地的地理位置是否得到关注、是否有奖励措施、公平竞争环境与较高的经济效率有关。当然目前存在许多阻碍该税征收的因素,但从以前在土地增值税上的尝试中可以清楚地看到,土地增值税很可能成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有用工具,土地增值税是有效和公正的,将在财政框架中扮演重要角色,尤其当个人财富越来越多投资于公共事业时,土地增值税有利于获取其中的投资盈利。JensWolters和StigEnemark(2002)通过对丹麦的物业估价和征税的研究,认为土地增值税是地方税收收入的重要来源,占产品、服务包括建筑物的建造所得在内的全部收入的25%。丹麦的物业估价体系较为完善,税收种类较多,包括物业税、土地税、财产价值税、财产转让税、财产增值税、资本利得税等,各项税种都有具体的征税标准,并形成了自动估价信息系统,大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