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1成都天府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目的、内容和适用范围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确保其完整、准确、系统、便于利用,实现档案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根据档案法律法规及业务规范,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简称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提供利用、鉴定销毁等管理内容、方法、要求。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投资建设的所有建设项目的档案管理,集团各子公司投资建设的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参照执行。第四条项目档案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第二章引用标准、文件第五条引用标准(一)《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14)。(二)《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三)《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2002)。第六条引用文件2(一)《国家档案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的通知》(档发[2006]2号)。(二)《四川省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川档发[2008]45号)。(三)《关于转发〈成都市城市建设声像档案技术规范〉的通知》(成规管〔2006〕111号)。(四)《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档案移交和接收工作的通知》(成规管[2011]129号)。第三章术语和定义第七条术语和定义(一)代建公司(集团公司项目部)承担以集团公司名义立项的项目建设的子公司(项目部)。(二)参建单位指与集团公司合作或参与开发建设项目的各咨询、设计、勘察、测绘、招标代理、代理业主、项目总承包、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材料构件及设施设备采购及供货等与公司签有合同、协议,或受集团公司委托,承担一项或多项任务,与集团公司有经济活动的相关单位。(三)建设项目指建筑、安装等形成固定资产的活动中,经批准按照一个总体设计进行施工,经济上实行统一核算,行政上具有独立组织形式,实行统一管理的建设工程基本单位。它由一个或若干个具有内在联系3的单位工程所组成。(四)单项工程指建设项目中具有独立设计文件、可独立组织施工,建成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五)单位工程指具有独立设计文件、可独立组织施工,但建成后不能独立发挥主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六)项目文件指建设项目在立项、审批、征地、勘察、测绘、招投标、设计、施工、监理及竣工验收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形式的全部文件。包括项目准备阶段文件、项目竣工文件和项目竣工验收文件等。(七)项目准备阶段文件指工程开工以前在立项、审批、用地、勘察、设计、招投标以及工程准备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八)项目竣工文件指项目竣工时形成的反映施工(指建筑、安装)过程和项目真实面貌的文件,主要由项目施工文件、项目竣工图和项目监理文件组成。(九)项目施工文件指项目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反映项目建筑、安装情况的文件。(十)项目监理文件指监理单位在项目设计、施工等监理过程中对项目工程质量、进度和建设资金使用等进行控制时形成的文件。4(十一)项目竣工图指项目竣工后按照工程实际情况所绘制的图纸。(十二)项目竣工验收文件指项目竣工后试运行中以及项目竣工验收时形成的文件。(十三)项目档案指经过鉴定、整理并归档的项目文件。(十四)项目电子文件指在项目建设中通过数字设备及环境生成,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或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文件。(十五)项目电子档案指在项目建设中形成的,具有参考和利用价值并作为档案保存的电子文件及元数据。(十六)项目声像档案指记录项目建设活动,具有保存价值的,用照片、影片、录音带、录像带、光盘、磁盘、硬盘等记载的声音、图片和影像等历史记录。(十七)项目档案整理指按一定的原则,对项目文件进行挑选、分类、组合、排列、编目,使之有序化的过程。(十八)案卷指由互有联系的若干文件组成的档案保管单位。(十九)立卷指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将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分门别类整理成案卷。亦称组卷。5(二十)项目档案移交指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在项目完成时向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承包单位移交经整理的项目档案的过程;建设单位各部门、机构将项目各阶段形成并经过整理的文件定期向单位档案部门移交报送的过程;项目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根据合同、协议和规定向生产使用单位、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的过程。第四章项目档案质量保证金制度与合同管理第八条项目档案质量保证金制度集团公司建立项目档案资料质量保证金制度并纳入合同管理,将项目工程款的5%作为档案资料质量保证金,用于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履行档案资料收集、整理、移交等工作的考核奖惩。第九条项目档案合同管理(一)代建公司或集团项目部在项目招标及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签订协议、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