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深化检务公开工作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近年来,秀屿区检察院积极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进一步深化人民检察院“检务公开”的意见》、《福建省办事公开暂行办法》以及上级关于开展办事公开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秉承“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理念,通过积极探索和实践检务公开实施办法,扎实推进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常态化建设,强化内、外部监督,规范了执法行为、提升了执法水平、融洽了检民关系,有效促进了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2004年至2008年,连续五年被区人大授予“人民满意检察院”荣誉称号;2010年,时任副检察长吴丽仙被高检院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2011年,被高检院表彰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2012年,被省院授予全省基层检察院“四化”建设示范院;2013年,被省院表彰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在历年测评中,干警对班子的满意率均达到了100%。主要做法是:
一、丰富载体,探索检务公开新渠道
着力建设“一栏、二屏、三网”,广泛宣传检察职能,及时公开执法办案情况,最大限度地实行“阳光检务”,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栏,即检务公开栏。结合秀屿检察工作实际,设置了专门的检务公开栏,公开了秀屿区人民检察院办事公开指南、案情通报、党务公开、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检察工作纪律等五大类28项内容,涵盖了检察机关职能作用、内部机构设置情况和当前热点法律透视等群众关心的内容。
二屏,即LED显示屏和检务公开触摸屏。充分利用院内大厅的电子显示大屏幕,每天不间断滚动播放廉政语录、
法律最新动态、本院不捕、不诉案件办理情况等内容。特别是针对老百姓关注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批准逮捕案件、公诉案件,从案件什么时候受理、什么时候到期以及最后的决定结论是什么等方面每周进行不停滚动更新。同时,为方便群众办事,在院内大厅配备了检务公开触摸电子屏,内设本院简介、各科室简介、检务公开、党务公开以及举报中心5个板块,群众只要通过小小的屏幕进行简单的操作,即可了解检察机关内部各科室的职能、办事流程和规则等内容。
三网,即秀屿纪检监察网、秀屿检察网和检察机关内部网。依托内外网,长期公开了秀屿检察工作动态、办事流程以及执法办案程序等情况;适时公开党组决策、人事变动、晋级定职、工程招标等情况;定期公开物资采购、汽车耗油及维修等情况,既接受了社会各界的监督,又强化了内部自我监管。
二、创新模式,健全检务公开新机制
通过搭建“3+3+3”平台,建立和完善公开工作机制,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促进执法办案规范化建设和与社会各界的沟通与交流。
一是建立三大管理系统。即运用自动化管理系统进行管事、案件信息管理系统管案、干警执法业绩档案管理系统管人。通过自动化管理系统,实现公文网上传阅、资料内网共享、信息规范发布,促进了机关办公办事准确、高效、透明、有序;通过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对执法办案实现动态、全程和同步的管理监督,由案管中心统一受理案件,系统将案件分配给相应的业务部门,部门负责人通过相关的管理权限下达给具体检察官承办,承办人将提出处理意见通过系统提交给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检察长直至检察长进行审定审批,最后反馈给案件承办人;通过
干警执法业绩档案管理系统,将干警在执法过程中的综合表现和业绩登记入档,并与考评考核、奖励表彰和提升任用相挂钩。
二是完善三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