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清明节放假告家长书
尊敬的学生家长:
您好!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现将清明节放假事宜告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我校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5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3天。
二、正常上课:4月8日(星期二)照常上课。
三、接送工作:请全体寄宿生、幼儿(学前)及低年级学生等的家长于4月4日下午到校接回子女,于4月8日上午送子女到校就读。
四、注意事项
为了秉承中华民族文化的优良传统,弘扬民族精神,确保学生假日安全,学校希望您承担起教育、监管孩子的责任,在清明节放假期间做到:
,尽可能地带孩子去瞻仰先贤,参观名人故居,接受优秀传统教育,以培养孩子诚实守信、勤劳节俭、懂得感恩、勇担责任的良好品质。
,家长带孩子上坟祭祖、踏青春游千万注意用火安全。不要在易引起火灾的林间、草地等处燃放烟花爆竹;祭祀结束后,一定要确认祭祀用火已完全熄灭后方可离开。特别要禁止孩子玩火,确保财产和人身安全。一旦发生山林火险,要尽快报警,火警电话号码为119。积极倡导用植树、送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奠先祖。
。出行时教育孩子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文明行走,不随意乘坐“三无”和超载等不合格车辆,严禁骑摩托车或超标电动车上路等,严禁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车上路,保证出入安全。学生外出时要征得家长或监护人的同意,并向家长或监护人告知去向,注意交通、人身、财产等方面的安全。
。教育子女不暴饮暴食,不吃不卫生食品,谨防病从口入。
。天气逐渐转暖,已经进入汛期,请各家长要对子女进行汛期防范自然灾害的一些常识教育,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及能力,尤其要经常提醒子女不要到河、湖、溪边去玩耍,以免发生意外。教育子女学会自我保护:遇到陌生人搭讪最好不要理睬;陌生人敲门时不要开门等。要注意用电、用火、用气等安全,防止火灾、触电、煤气中毒等事故的发生。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