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
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
前 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要求
本标准是对 DB4426-1989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的修订
本标准与 DB4426-19远不良影响的 有害物质
第二类污染物 指其长远影响小于第一类污染物的有害物质 标准值
建设项目根据其建设时间其水污染排放和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分别执行下列
规定:
a) 2002 年 1 月 1 日前建设的项目水污染物的排放和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执行第一 时段标准值即同时执行表 1 表
2 表功规定的限值
b)2002 年 1 月 1 日起建设的项目 水污染物的排放和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执行第二时 段标准值 即同时执行表达式 表面 表达规定的限值
建设项目的建设时间以环境影响报告书 报告表 登记表的批准日期为准划分
其他规定
同一排放口排放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类别的污水 且每种污水的排放限值又不
同时 其混合污水的排放限值按附录 A 计算
工业污水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排放负荷按附录 B 计算
污染物最高允许年排放总量按附录 C 计算
对于排放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污水 除执行本标准外 还应符合 GB8703 的要求
5 监测
采样点
含第一类污染物的污水不分行业和污水排放方式也不分受纳水体的功能类别
一律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采样
含第二类污染物的污水 在排污单位排放采样 在排放口应设置排放口标志 污水水量计量装置和污水比例采样装置
采样频率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频率按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 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进行
工业污水常规性监测按生产周期确定监测频率 生产周期在 8 小时以内的 每 2 小时采样一次 生产周期大于 8 小时的 每 4 小时采样一次 其他污水采
样 24 小时不少于两次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按日均值计算
环保部门监督管理 排污收费监测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机采样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按一次浓度计
样品采集和保存
污水样品采集应符合 GB 12997 的规定
样品保存应符合 GB 12999 的规定
排水量
以最高允许排水量或最低允许水重复利用率来控制均以月均值计 统计
3
企业的原材料使用量 产品产量等 以法定月报表或年报表为准 分析方法
各项目分析方法见表 6分析方法应采用国家方法标准若无国家方法标准可暂采用
表 6 注脚所列方法待国家方法标准颁布后执行国家标准
6 标准实施
本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监督实施 本标准规定的各类控制区 当执行相应级别的标准不能保证功能水域水环境质量标 准时 各地级市人民政府可以针对某项污染物提出制定严于本标准的排放限值或补 充本标准未列的污染物项目和排放限值 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本标准颁布后 新颁布或新修订的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若严于本标准 则按其适 用范围执行相应的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不再执行本标准
表 1 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单位为毫克每升 总 放射性 总 放射性除外
序号 污染物 适用范围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1 总汞
烧碱 聚氯乙烯工业 其他排污单位 2 烷基汞 一切排污单
位 不得检出
3 总镉 一切排污单
位
4 总铬 一切排污单
位 5 六价铬 一切排污单
位 6 总砷 一切排污单
位 7 总铅 一切排污单
位 8 总镍 一切排污单
位 9 苯并[a]芘 一切排污单
位 10 总铍 一切排污单
位 11 总银 一切排污单
位 12 总 放射性 一切排污单
Bq/L 位
13 总 放射性 一切排污单
位 10 Bq/L
烧碱行业水银电解法
14 活性氯
20 烧碱行业隔膜电解法
烧碱行业离子交换膜电解法 15 石棉 烧碱行业隔电解
法 50 16 氯乙烯 聚氯乙烯工
业
表 2 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第一时段)
单位为每毫克每升(pH 粪大肠菌群 大肠菌群除外)
序号 污染物 适用范围 一级标准 二级标准 三级标准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