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不予立案复核申请书
申请人胡某,女,19##年##月##日出生,汉族,务农,现住宜昌市伍家岗区伍家乡#####号。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宜昌市公安局伍家岗分局
复议请求:
1、请求不予立案复核申请书
申请人胡某,女,19##年##月##日出生,汉族,务农,现住宜昌市伍家岗区伍家乡#####号。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宜昌市公安局伍家岗分局
复议请求:
1、请求撤销宜昌市公安局伍家岗分局作出的宜伍公(武)不立字【2016】##号不予立案通知书及宜伍公(刑)刑复字【2016】##号复议决定书;
2、请求依法责令伍家岗分局对相关违法或犯罪事实予以立案调查,并及时书面向申请人通报进展情况。
3、依法追究有关办案警员的渎职违纪责任;
4、公开向申请人赔礼道歉。
事实和理由:
2015年####,有不法分子一行十几人带着一台160型号的挖掘机将申请人位于宜昌市伍家岗区伍家乡####的住所、猪舍、附属设施强行推毁;屋内财物损失殆尽;养殖的猪全部被砸死或跑掉;五条看门狗也均被砸死,致使申请人经济损失惨重。另,在强拆过程中,这些不法分子对申请人及家人进行粗暴的威胁,并对申请人人身造成了严重伤害。
期间,申请人一直试图联系###村委会主任、书记并拨打110报警,均未果。
后,申请人分别于2015年##日向被申请人寄交《查处申请书》,书面请求对申请人的住宅房屋、猪舍及相应配套设施遭受毁坏一事立案调查,对故意毁坏申请人财物的不法分子依法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申请人书面通报。但被申请人收到申请人的申请后一直未予任何处理。
申请人又于2016年##日,再次向被申请人寄交《再次请求查处申请书》,被申请人亦未予以回应。无奈,申请人就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不作为行为分别向伍家岗区人民法院及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现二审法院正在审理中。
2016年###日,申请人突然收到被申请人作出的宜伍公(武)不立字【2016】##号《不予立案通知书》,称我局经审查认为无犯罪事实发生,决定不予立案。后申请人不服,提出复议,2016年##日,被申请人作出宜伍公(刑)刑复字【2016】##号复议决定书,仍坚称没有犯罪事实,维持原决定。
现申请人对该《不予立案通知书》及宜伍公(刑)刑复字【2016】##号复议决定书不服,特向贵局提起复核。理由如下:
一、被申请人认为无犯罪事实发生的结论是完全错误的、
毫不负责任的。
2015年###,申请人人身受到威胁和侵害;申请人家的房屋、猪舍、附属设施被强拆;财物被损毁;猪狗或被砸死或跑掉的违法或犯罪事实是客观存在、毋庸置疑的!当时,申请人也拨打了110报警,请贵局核查在案的接处警记录和对申请人及家人的询问笔录便能知悉。被申请人称没有犯罪事实发生,不予立案完全是不负责任的,是明显的渎职行为!
二、申请人在两次向被申请人提出书面查处申请的时候,是没有自行认定该起不法分子强拆房屋及殴打申请人的行为是属于犯罪行为的,而是认为或者构成违法,也可能构成犯罪的。
申请人认为:不管是违法行为还是犯罪行为,对于有案件发生的客观事实,被申请人理应予以先行立案,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