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同等学力硕士答辩办理要求
一、资格要求
1、已通过学位办同等学力资格认定。
2、已完成“全台”个人信息填报,并提交学位申请(提交申请的学科应与已考过的两门国家统考科目一致),填报方法见附件1要求。
3、已填写并打印“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下载地址见通知),其中本人承诺及申请人签名处必须手抄填写。
4、已完成论文终稿,经导师审阅通过。
二、工作流程
1、诚信楼812
提交审核材料
3、诚信楼929
财务处缴费
2、诚信楼807
开缴费单
4、诚信楼807
返回绿联单子
办理完毕,关注研究生院通知
5、诚信楼117
现场确认、领取答辩材料
三、提交材料
(一)诚信楼812
1、经贸学院珠海课程班应提交资格认定全部材料的原件供查验。
2、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光盘1份,注意相似性检测格式和word文件命名要求,在光盘表面注明“专业,姓名、导师、论文题目”。
3、提交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导师意见书(下载地址见通知),论文须由导师在“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导师意见书”中明确意见并签字后方可提交答辩,如未经导师认可,论文一律不予安排检测、送审及答辩;凡发现伪造导师签字等不诚信行为,立即取消本次申请资格。
4、密封提交附表1-3(下载地址见通知),其中附表3应加盖单位公章。
5、提交2寸彩色蓝底免冠纸质照片2张,应与“全台”上传照片同版同底。申请人还应留存该照片电子版备用。
(二)诚信楼117
1、提交“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申请人须保证填报内容、照片与同等学力信息平台填报内容完全一致,如不一致恕不办理。
2、向办理人员出示缴费单。
四、注意事项
1、日、朝(韩)、法、西、俄、意、德小语种专业同等学力人员,如使用中文写作学位论文,须在论文中附用所学语种文字写作的论文摘要一份,字数5000字以内,装订在论文“中文摘要”之后。
2、所有申请人答辩前必须参加相似性检测、论文双盲抽检评审,凡由于个人原因未参加上述程序者一律不允许参加答辩,如自行安排答辩者,一律不予审核。论文双盲评审未通过者,将延迟半年修改论文,待再次送审通过后方可参加答辩。
五、后续安排
1、答辩手续办理完毕,申请人即可领取本人空白答辩材料(清单见附件2)。
2、相似性检测结果将于3月底在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学位办主页公布。
3、论文双盲评审结果将于4月底在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学位办主页公布。
附件:
1、“全台”填报要求:
根据国家要求,从2013年开始,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答辩、授予学位、上报学位信息应全部通过同等学力全台进行。拟申请学位的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