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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福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全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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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福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全文.docx

上传人:wawa 2022/3/3 文件大小:33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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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相关合同(协议)中需列明与开发建设单位约定的服务等级、服务内容、详细收费标准、计费方式及计费起始时间等内容。涉及物业买受人共同利益的约定应当一样。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满但未成立业主大会的,如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不变,由物业服务企业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合同期届满后,物业服务企业仍供应不低于原先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若无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以下简称双过半业主)提出异议的,可接着适用原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如要调整收费标准,则必需经过双过半业主同意,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在公布的指导价范围内重新约定。
  合同履行期间,物业服务成本因政策性因素或服务项目和内容发生较大变动时,如要调整收费标准,物业服务企业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醒目位置就物业服务成本变动状况进行公示,并经双过半业主同意,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在公布的指导价范围内协商重新约定详细收费标准。










  九、实行市场调整价的物业服务费,未产生业主委员会的,实行包干制形式,由开发建设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与物业买受人就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在相关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已产生业主委员会的,可以实行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等形式,由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就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十、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应当约定物业服务内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计费方式及计费起始时间等内容,涉及物业买受人共同利益的约定应当一样。同时在物业销售时应明示临时管理规约并予以说明,对物业买受人遵守临时管理规约应予以书面承诺。
  十一、包干制是指由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服务企业享有或者担当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酬金制是指物业服务企业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的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担当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十二、实行物业服务费包干制的,物业服务费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理利润;
  物业服务成本根据国家发改委、原建设部《关于印发〈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方法(试行)〉的通知》规定,由人员费用、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绿化养护费用、清洁卫生费用、秩序维护费用、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办公费用、固定资产折旧费以及经业主大会同意的其它费用组成。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酬金。
  十三、实行政府指导价的住宅依法改作写字楼的,其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按该住宅的2倍确定。依法改作其它用途的,。
  十四、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物业服务费,不包含物业服务区域内由业主运用的公共水电费用。公共水电费用单独按实由业主分摊,详细分摊方法由物业服务企业与开发建设单位、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在物业服务合同(协议)中约定。物业服务企业运用的由物业服务企业担当。开发建设单位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应当包含上述约定的内容。










  十五、物业服务企业每月应在小区醒目处公布一次当月由业主运用的公共水电费用分摊具体状况。
  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