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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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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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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岗位等。用人单位应当将职工名册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20、《劳动合同法》第九条中的其他证件是指学历证明、技能证书、资格证等与劳动者就业相关的各类证件。
  担保即指物的担保,也指人的担保。
  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是指与建立劳动关系有关的财物,如服装费、驾驶员风险金、保证金等。










  21同工同酬是指同一用人单位内部实行全日制的劳动者,在一样、相近、相像的工作岗位上,付出一样的劳动量且取得一样业绩的,应执行同等的工资安排制度。(另外,同工同酬是否包括补贴,年金、福利待遇等事项?)
  22、《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十九条、第八十二条中的一个月是指三十日。
  23、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从第2个月到第12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从第十二个月起先,视为与劳动者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再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到期后未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接着为用人单位供应劳动的,遵照上述规定执行。
  24、劳动者方面的缘由致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一个月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且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方面的缘由致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一个月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工超过一个月后双方仍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即使每用支付了二倍工资,也不能随意终止劳动关系,应遵照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如用人单位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那么须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办理。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补签劳动合同时,劳动合同期限应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25、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得约定终止条件,劳动者符合法定解除、终止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26、《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一项连续工作满十年是从劳动者到用人单位起先劳动时计算。劳动者因组织缘由在不同用人单位流淌,或者因业务划转而由一个用人单位到另一个用人单位的,其工作年限连续合并计算为最终一个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27、国有企业改制为非国有企业,与国有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经济补偿金的职工,其在原国有企业的工作年限 不合并计算为改制后非国有企业的工作年限。与国有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后重新与改制后非国有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其在原国有企业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改制后国有企业的工作年限。
  28、厂长、经理是由上级部门聘任(委任)的,应与上级聘任(委任)部门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公司制的企业厂长、经理和有关经营管理人员,应与董事会签订劳动合同。党委书记、工会主席等党群专职人员可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也可以与上级部门聘任机关签订劳动合同。对由国家有关组织行政部门管理的企业领导人,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29、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是指事业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以及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后初次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










  30、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满十年的,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