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预防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专刊
预防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为有效落实省、市关于2014年预防和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教育工作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期金融专刊,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群众对非法集资的识别能力,增强群众防范意识,从源头上有效遏制非法集资案件的发生。
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的区别
现在大家普遍比较关切非法集资和民间借贷之间究竟存在哪些方面具体的区别?在经济活动中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界限怎么把握?我们国家法律体系没有民间借贷的概念,它是相对正规金融机构而言,所谓正规金融机构就是经国家批准的机构和业务,民间借贷就是在国家批准的金融机构金融业务之外的借贷行为。银行的资金来源主要是企业和个人,即我们通常所说的存款。为了保障存款人的权益,监管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制度,对贷款的条件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无论是中国还是外国,为了保证存款人的利益,都在这方面加强监管。但是企业和个人的资金需求是多方面的。比如个人得了大重病以后,他需要医疗费,从这方面来看,得到正规的金融支持是很困难的,所以就通过民间借贷来解决资金需求。这是对于民间借贷概念的解释。
非法集资是违反国家金融法律的有关规定,在社会上吸收资金的一种行为。主要有四个特征要件: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社会性就是向社会不特定人员吸收资金,民间借贷是有特定对象的,非法集资是不特定的;利诱性,公开承诺给你回报多少;公开性,就是对社会公众进行公开宣传。这是非法集资的概念。从概念上可以看到,民间借贷现在法律上没有禁止,非法集资是国家法律明令禁止的。实际最根本的区别就在于是否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吸收资金。民间借贷是可能演变为非法集资的,比如一个小微企业主,他在初创的时候为了解决资本金的需要,他会通过地缘、人缘、血缘关系来筹集资金,这个最初可能是民间借贷,就是几个非常熟的人、亲朋好友筹集一部分资金。随着企业经营规模的扩大,资金需求的扩张,在经济形势发生变化的情况下,他通过正规金融得到资金无法满足需求的时候,就会寻求其他渠道来募集资金,甚至铤而走险搞非法集资。根据法律法规规定,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
关于非法集资持续高发的原因
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非法集资形势仍不容乐观,就三个方面进行分析,一是经济环境,二是从参与集资者的角度,三是从法制监管的角度分析。
从经济环境来分析,随着经济的增长和国民财富的增加,居民手中的闲置资金越来越多,保值增值投资的需求越来越多。同时,现在市场给我们提供的投资工具比较有限,比如银行的存款,购买债券、股票、外汇,自办经济实体,投资者要在收益性、风险性和流动性之间进行选择,不同的投资者可能选择的偏好不一样,其中有一部分偏好于高收益的投资者,可能就会把资金投向于高收益的民间借贷,甚至是非法集资。
从参与集资者的角度来分析,许多参与集资者缺乏相应的经济金融法律方面的知识,不能区分合法和非法的界限,心存侥幸,发财心切,犯罪分子打出高回报的幌子,编出天上掉馅儿饼的神话,引群众上当受骗。
从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角度分析,防范预警和打击非法集资的法律机制建设还需完善。民间借贷的法律规范还不够完善,我们的一些融资项目从立项到广告宣传,到资金的筹集,各个环节怎么能够做到透明、严格监管,还需我们做很多工作。非法集资如何做到早发现、早打击,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