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渎职案例精选
白某等人玩忽职守案
 ■根本案情
被告人白某,男,生于1955年11月18日,汉族,大专文化,系咸阳市某县国土资源局纪检组长。2022年5月9日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取保候审。
被告人闫某,男,生于1966年5月1日,汉族,大专文化。系咸阳市某县林业局林业工作站站长、副局长、政协专职常委。2022年8月18日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取保候审。
被告人张某,男,现年32岁,汉族,大专文化,系咸阳市某县林业局林业工作站设计组组长,2022年1月因犯贪污罪被某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2022年8月18日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取保候审。
被告人陈某,男,生于1973年3月25日,汉族,高中文化。系咸阳市某县某镇林业分站站长〔工人〕。2022年8月18日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取保候审。
2022年被告人马某在咸阳市某县烟霞镇卢家河村、叱干镇朝阳村退耕还林与荒山造林验收图中的11、12、13、小班与县“天保工程〞公益林建设作业区2022年人工造林4、5号小班位置重叠,,其中退耕还林与2022年“天保工程〞。由于时任某县林业工作站站长马某在工作中疏忽,没有发现上述问题,并于2022年1月17、19日在此作业区进行退耕还林的承包户“农户登记花名册〞上签署了“同意办证〞的意见,使此地块的承包户得以办证,连续五轮领取国家粮食和现金补助共计209280元。马某在审查站设计人员填写的叱干镇朝阳村、烟霞镇卢家河村2022年退耕还林验收“宜林地小班调查表〞时,对不符合?退耕还林条例?地类条件要求的第17、18、19小班设计退耕还林面积共计151亩的错误设计未予制止,即在此小班号退耕还林承包户的“农户登记花名册〞上签署了“同意办证〞,使该地块的承包户得以办证,并使17、18、19小班的承包户连续五轮领取国家粮食和现金补助77600元,18小班的承包户连续2年领取国家粮食和现金补助17280元。
2022年,被告人张某在负责烟霞镇卢家河村、叱干镇朝阳村退耕还林作业设计与验收设计时,未能认真负责地进行现场勘查,将2022年“天保工程〞,。张某对该作业区中其外业调查“宜林地小班〔地块〕调查表〞中载明该类为苹果树的176亩经济林地,设计退耕还林工程造林151亩。致该两村五承包户连续五年领取国家粮食、现金补助330080元。
2022年9月,被告人陈某在与某县林业工作站签订了“林业重点工程技术承包负责制协议书〞,约定由陈某对叱干镇朝阳村、卢家河村,朝阳承包户等退耕还林与荒山造林实行技术负责制。被告人陈某在工作期间不认真负责,未发现2022年烟霞镇卢家河村、叱干镇朝阳村退耕还林面积中局部地块与2022年“天保工程〞人工造林面积重复,且有局部面积为老果园,局部面积仍在耕种,既向该两村的五承包户下发了“造林质量合格证〞,并在“退耕还林检查验收农户登记卡〞上签署了“合格〞意见。经国家林业总局西北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勘验认为:2022年烟霞镇卢家河村、叱干镇朝阳村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造林面积设计作业1855亩,,,致该两村承包户连续五轮领取国家粮食、现金补助共384880元。
2022年7月23日,被告人马某、张某、陈某玩忽职守一案由某县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同年8月19日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同年9月25日提起公诉。同年11月25日该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马某、张某、陈某身为受国家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从事公务的人员,在负责2022年该县退耕还林工程的相关工作中,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致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均构成玩忽职守罪,分别判处免于刑事处分。
■案例点评
该案是市院交由案发地检察院办理的,是该县院近年来办理的涉案人数最多,效果最好的涉农案件之一。在办案过程中,因涉及林业系统专业知识,办案人员先后查阅相关行政法规数十部,在确定损失时,及时委托专业鉴定部门进行鉴定,使该案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程序标准等方面都做到了客观公正。办案过程中,该县检察院检察长、分管检察长一线指挥,率先垂范,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侦查人员运用侦查谋略、侦查措施得当,侦查意识和平安意识较强,确保了案件的顺利查办。该案的成功办理,受到市院领导和人民群众的普遍赞扬,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检察日报?分别转发刊登了该案的办案经验。
 张某等人玩忽职守案
 ■根本案情
被告人张某,男,24岁,汉族,中专文化,系咸阳市某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协警员。2022年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