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乡镇专项整治方案乡镇专项整治方案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展开对运输业的整治管理和对各种危险品的管制处理,这两篇乡镇专项整治方案是由资料站为您准备的,希望这些能对您有所帮助!乡镇专项整治方案一:为切实加强乡镇非运输船舶安全管理,维护水上交通运输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湖南省水上交通安全整治办公室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水上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的通知》(湘水安字〔2013〕95号)精神,全市将开展乡镇非运输船舶专项整治,特制订以下工作方案:一、整治目标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达到乡镇人民政府对乡镇非运输船舶安全管理机构、经费、人员、职责和工作五落实,各级各部门各司其责,确保全市乡镇非运输船舶生产活动得到全面监管,不留空白,全市乡镇非运输船舶及操作人员证照齐全。乡镇非运输船舶非法载客(货)行为得到根本遏制,重特大事故隐患得以消除。二、整治内容对全市乡镇非运输船舶及操作人员生产活动进行全面规范,完善安全管理体系,打击非法载客(货)行为。三、整治任务明确各级政府及各部门在乡镇非运输船舶安全管理中的职责,建立健全乡镇非运输船舶管理机构及管理制度。对全市乡镇非运输船舶进行摸底排查,建立乡镇非运输船舶及操作人员管理台账和档案,排查安全隐患并制订整改计划和落实措施,对不符合安全航行条件且无修复价值的船舶予以拆解,严厉打击非法载客、非法运输等违法行为。加强乡镇非运输船舶管理人员安全知识及业务培训,加大船舶操作人员的培训力度,确保乡镇非运输船舶生产安全。四、组织机构为加强对乡镇非运输船舶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使活动务实、有效、有序地进行,市政府成立乡镇非运输船舶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交通、安监、农业、公安、宣传等部门分管领导、市地方海事局主要领导组成,办公室设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成立由政府相关领导挂帅的专项整治机构,并落实专项活动工作经费,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整治方案和验收标准。五、工作安排第一阶段(2014年5月9日至2014年5月31日)(一)宣传动员由各县市区政府召开有关部门参加的专项整治会议进行宣传发动,组织学习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横幅、标语等方式进行广泛的宣传,组织编印乡镇非运输船舶安全管理资料,发放到乡村、学校、企业、船户,深入开展安全宣传动员。(二)明确机构明确乡镇船管机构。有船乡镇应加强对乡镇船舶(包括乡镇非运输船舶,下同)的管理,本行政区域内乡镇船舶数量超过50艘及以上的,乡镇政府应设立船舶(安全)管理站;不足50艘的应设立专职人员负责乡镇船舶和渡口的管理。(三),/zt/zzfa/建立乡镇非运输船舶及操作人员档案及台账。,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乡镇非运输船舶安全管理的意见。,清查乡镇非运输船舶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是监管机构、责任、人员、经费和监管制度落实情况,以及责任追究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重大隐患督导整改制度、行政村与船主的船舶安全责任制、水上交通事故及险情应急救援预案的建立和实施情况。第二阶段(2014年6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