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办公资源配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本部办公资源配置管理,提高公司办公资源配置效率,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华电力公司本部。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办公资源主要指公司为员工开展工作所配备的办公、订书机、订书钉、推夹器、推夹器用夹、订夹扣、回形针、图钉、大头针、胶棒、涂改液、透明胶带、胶带座、双面胶、印泥、印油、长尾夹、橡皮筋、打孔机、计算器等。
(三) 公司副总师以上领导办公用品根据实际需要配置。
第八条 特殊岗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置办公资源。
第三章 办公资源配置办法
第九条 本部办公用品实行定额管理,定额内根据工作需要领用 .
(一) 个人办公用品定额:部门经理以上 80元/ 月,员工 60元/ 月。
(二) 部门公共办公用品定额:按照各办公室人员核定, 20元/ 人月。
(三) 复印纸、墨盒、硒鼓、碳粉等耗材按设备核定费用定额 ( 不含楼层公共文印区设备) . 定额内按实际消耗领用,超出定额需经总经理工作部审核,
主管领导审批。
复印机
设备
数量
1
月耗材费用定额
400
黑白打印机
1
300
彩色打印机
1
500
传真机
1
200
打印传真一体机
1
250
第十条 办公设备中打复印、传真设备、扫描仪、固定电话、饮水机、碎纸机等由公司按标准统一配置,手机和笔记本电脑按以下办法配置。
( 一)手机配置
1、 公司副总师以上领导根据实际需要配置 .
2、 其他公司正式员工实行 “公司定额补贴 , 员工自行购机” 的形式配备。
3、 购机补贴标准为 1000 元/ 人·年,首次购机另补 1000 元/ 人.
4、 为鼓励员工节约使用 , 手机补贴可以累计使用。
5、 享受补贴的员工购机后 , 持维修及配件等发票, 经通讯主管部门审核后, 按公司规定限额报销 .
(二)笔记本电脑配置
1、 员工工作用笔记本电脑由公司配置,产权归公司所有,由员工定向使
用。
2、 公司科技信息部负责提出笔记本电脑配置标准 , 指定品牌和型号范
围。
3、 员工工作用笔记本电脑满四年方可申请更新,并可在公司指定品牌、型号范围内自行选定机型 .
4、 员工工作用笔记本电脑连续使用三年后,自第四年起,核算维护费用 额度。维护费用额度标准为第四年每使用 1 个月计 60 元,第五年每使用 1 个月计 100 元。
5、 员工工作用笔记本电脑发生厂家保修和公司财产保险以外的维修费时直接核减维护费用额度,如在更新笔记本电脑时,维护费用仍有余额,则员
工可选择用于购置计算机配件或提高更新笔记本电脑的配置。
6、 员工工作用笔记本电脑使用五年以上申请更新的,由公司作固定资产报废处理,报废后的计算机不再回收。
7、 员工调出本部时使用不满五年的笔记本电脑需交回公司。
8、 公司副总师以上领导办公计算机、特殊岗位的特种用途计算机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置。
9、 员工工作用笔记本电脑由公司委托中国神华能源公司采购中心集中采购。
10、 借用、借调人员、雇员自备计算机或使用公司备用计算机。
第十一条 办公家具和行政办公应用系统资源由总经理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