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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伤寒副伤寒传染病防治应急预案
伤寒、副伤寒是一种严峻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急性肠道传染病,在我国的《传染病防治法》中被列为乙类传染病。今年5月份以来,我市的局部地区特殊是河山区伤寒、副伤寒疫情比往年明显上升,我区已确诊10例输入性副伤寒病例,分布涉及6个街道办事处,9个村居。为有效限制伤寒、副伤寒的突发疫情,保障广阔人民群众的生命与健康,维护社会稳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伤寒、副伤寒疫情判定标准 1、临床诊断标准 (1)持续性高热(可达40-41℃)为时1-2周以上。 (2)特别中毒面容,相对缓脉,皮肤玫瑰诊,肝脾肿大。 (3)四周血象白细胞降低,嗜酸性粒细胞消逝,骨髓象中有伤寒细胞(戒指细胞)。 在伤寒、副伤寒流行季节和地区有(1)、(2)和(3)可作临床诊断。 2、确诊病例标准 临床诊断病例如有下列项目之一者即可确诊。 (1)从血、骨髓、尿、粪便、玫瑰疹刮取物中,任一种标本分别到伤寒杆菌或副伤寒杆菌。 (2)血清特异性抗体阳性。肥达氏反应"0"抗体凝集效价≥1:80,伤寒、副伤寒鞭毛抗凝集效价≥1:160,复原期效价增高4倍以上者。 3、暴发疫情标准 在一个县(区)五天内发生10例(包括10例)以上的伤寒、副伤寒确诊病例。 二、防治工作机构 为做好伤寒、副伤寒的防治工作,区政府成立伤寒、副伤寒防治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各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我区内伤寒、副伤寒防治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loCalhoST各街道办事处也要成立相应组织,负责辖区内的伤寒、副伤寒防治工作。 区卫生部门要加强伤寒、副伤寒防治工作的协调指导,落实防治措施、疫情调查处理和食品卫生监督执法检查等工作,并主动主动当好政府的参谋。要成立由卫生防疫、医疗机构等有关部门参与的紧急疫情应急处理技术指导小组,由区防疫部门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探讨制定疫情限制方案,落实各项预防与限制措施。 区财政部门要赐予必要的资金支持,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务应急处理机制和疾病预防限制体系的正常运行,确保伤寒、副伤寒防治专项资金刚好、足额到位。 区宣扬部门要会同卫生行政部门正确引导舆论,加强防治伤寒、副伤寒的宣扬工作,多做一些群众喜闻乐见的卫生学问、公益性宣扬。要在区报、区有线电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