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垃圾桶、箱式垃圾箱及座椅
项目编号:呼公交易2014-政采-公开-0049
采购人:呼和浩特市园林管理局
集中采购机构: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目录
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 2
第二章投标须知 6
一、说明 6
二、招标文件 7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2
五、开标与评审 13
六、定标 17
七、公告 18
八、质疑 19
九、投诉 20
十、签订合同 21
第三章商务须知(合同条款) 23
一、通用条款 23
二、专用条款 29
第四章招标内容与技术要求 30
第五章投标人资质证明及有关文件要求 32
第六章评标原则和方法 34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 37
第一章呼和浩特市园林管理局垃圾桶、
箱式垃圾箱及座椅公开招标公告
受呼和浩特市园林管理局的委托,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拟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垃圾桶、箱式垃圾箱及座椅一批,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垃圾桶、箱式垃圾箱及座椅
项目编号:呼公交易2014-政采-公开-0049
批准文件编号:呼财购准字[2014]191号
2、采购内容、分包情况及预算
整包:垃圾桶、箱式垃圾箱及座椅,;
详细数量及参数、配置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符合本项目生产制造或经营销售资质的企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投标人自行从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中心网站()政府采购页面获取。
四、投标人资格预审时间、地点及应提供的预审材料:
1、预审时间:2014年8月18日-2014年9月9日每日上午9:00-12:00, 14:00-17:00(星期五下午及节假日休息)。
2、预审地点: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投标报名处(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2号)
3、报名时,需提交以下预审文件:
(1)投标人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2)委托代表投标时出具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委托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和交纳帐户
投标人通过预审后,须向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账户采用银行转账、电汇、网上银行等方式交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20000元。
(1)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账号:59060154900000277
收款方名称: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开户行:中国银行呼和浩特市玉泉支行营业部
账号:154022543601
收款方名称: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开户行:招商银行呼和浩特新华东街支行
账号:471900299910886
收款方名称: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乌兰察布路支行
账号:12154000000198798
收款方名称: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开户行:兴业银行呼和浩特成吉思汗大街支行
账号:592080100100002615
收款方名称: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各缴纳保证金单位必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各缴纳保证金的单位应按招标文件(招标公告)的要求,在预审时间截止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转入任意一个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
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后,须及时凭银行存款进账回单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缴、退费窗口换取收据,网上登记后视为缴费成功,否则自行承担后果。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应该使用简体中文编制,1份正本,4份副本,无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不予退还。投标文件必须在2014年9月11日 14:30分之前递交到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七、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一)开标时间:2014年9月11日 14:30分
(二)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2号开标室
八、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付冬梅
联系电话:(0471) 4669376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2号
保证金咨询联系电话:(0471)4660127
采购人:呼和浩特市园林管理局
联系人:张星光
电话:**********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五日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项目
内容
1
项目名称
垃圾桶、箱式垃圾箱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