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7
文档名称:

房地产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争议处理.doc

格式:doc   大小:36KB   页数:27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房地产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争议处理.doc

上传人:翩仙妙玉 2022/3/9 文件大小:36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房地产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争议处理.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资深税务稽查和所得税专家肖宏伟老师讲授:Email:******@
资深税务稽查和所得税专家肖宏伟老师讲授:Email:******@
房地产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争议处理:
肖宏伟老师讲授:Email:******@
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土地的,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定
如因拆迁等原因导致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土地的,纳税人应与土地管理部门或土地转让方重新签订(或补签)土地出让或转让合同,否则,不论是否实际交付土地,都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资深税务稽查和所得税专家肖宏伟老师讲授:Email:******@
资深税务稽查和所得税专家肖宏伟老师讲授:Email:******@
资深税务稽查和所得税专家肖宏伟老师讲授:Email:******@
资深税务稽查和所得税专家肖宏伟老师讲授:Email:******@
辽地税函〔2011〕225号
关于明确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有关业务问题的通知
各市地方税务局:
为了加强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收管理,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关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问题
资深税务稽查和所得税专家肖宏伟老师讲授:Email:******@
资深税务稽查和所得税专家肖宏伟老师讲授:Email:******@
按照《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88]国税地字第015号)的有关规定,凡土地使用证中土地类别为建设用地的(不包括住宅用地等免税土地),应当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资深税务稽查和所得税专家肖宏伟老师讲授:Email:******@
资深税务稽查和所得税专家肖宏伟老师讲授:Email:******@
二、关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
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的有关规定,对由于政府动迁不及时等原因,政府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将土地交付给受让者的,土地受让人
资深税务稽查和所得税专家肖宏伟老师讲授:Email:******@
资深税务稽查和所得税专家肖宏伟老师讲授:Email:******@
应与出让者签订补充协议,重新明确交付土地的时间;也可由国土部门出具有效证明,证明该宗土地确因政府的原因改变交付土地的时间。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确认后,可按补充合同或政府有关部门证明的时间,确定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
4,征用的耕地从何时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3号公布)第九条规定:
资深税务稽查和所得税专家肖宏伟老师讲授:Email:******@
资深税务稽查和所得税专家肖宏伟老师讲授:Email:******@
“新征用的土地,依照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1)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资深税务稽查和所得税专家肖宏伟老师讲授:Email:******@
资深税务稽查和所得税专家肖宏伟老师讲授:Email:******@
(2)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批准征用之日是指依据不同的耕地类型来确定不同的审批机关,该审批机关批准征用的日期。
资深税务稽查和所得税专家肖宏伟老师讲授:Email:******@
资深税务稽查和所得税专家肖宏伟老师讲授:Email:******@
另: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检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1988)国税地字第15号)规定:“征用的耕地与非耕地,以土地管理机关批准征地的文件为依据确定。
资深税务稽查和所得税专家肖宏伟老师讲授:Email:******@
资深税务稽查和所得税专家肖宏伟老师讲授:E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