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郑州大学普通专科生学籍管理规定
郑州大学普通专科生学籍管理规定
总 那么
第一条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
德、智、体、美全面开展,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比例,由教研室或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性质确定,开课前报学生处备案,同时向学生宣布。 
第十四条  凡学生选定的课程必须按时听讲、完成作业和参加实验、考试等各教学环节。学生上课情况由任课教师考核。一学期内无故缺课超过某门课程学时数1/3的或缺交课程作业、实验报告超过1/3者,视为平时成绩考核不合格,取消其参加该门课程的期末考试资格,令其重修。 
第十五条 凡必修课和限选课考试不及格,且考试成绩在40分以上者,允许补考1次,补考及格可获得相应课程学分〔学籍表均按60分记载〕。补考仍不及格和考试成绩在40分以下者,可以申请重修或重考〔以下统称重修〕。重修课程与其它教学环节时间冲突时,学生本人可向任课教师提出书面申请,经任课教师同意,学生所在院〔系〕主管领导批准,可局部听课或自学,但必须完成作业和实验方能参加重修考试。重修课程成绩按实考成绩记载,但在学籍表上注明“重修〞字样。 
第十六条 学生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考试,须事先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因病缓考需出示校医院诊断证明〕,经院〔系〕主管领导同意批准前方可缓考。缓考可随补考或与重修考试一起进行。缓考不及格应当重修。未经批准擅自缺考〔即旷考〕者以零分计,并注明“旷考〞字样。 
第十七条 学生补考或重修应当履行相应手续,否那么其考试成绩无效。 
第十八条 根据专业指导性教学方案,学校学生处限定学生每学期所修最低和最高学分值。 
第十九条 学校学生处指定专人管理学生学籍,负责学籍变动和各门课程考试成绩审核,学籍的任何改动必须经主管处长批准。在校或已毕业学生因联系工作、出国等需要办理成绩证明时,必须使用学生处统一印制的郑州大学中英文成绩单,加盖郑州大学普通专科生学籍管理专用章前方为有效。
纪律与考勤
第二十条 学生应当按时参加教学方案规定和学校统一安排、组织的一切活动。对上课、实****实验、军训、劳动等实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应当事先请假并获得批准。
未请假或者请假未获批准的缺勤者,按本规定第二十三条处理。
第二十一条 学生应当遵守考试纪律。学校按照?郑州大学考试工作实施细那么?有关规定对违纪或***者进行处理。
第二十二条 学生一般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应持相应证明办理请假手续。学校管理部门要从严掌握。因病请假,应当持校医院证明。学生请假3天以内者,由辅导员批准;请假1周以内者,由院〔系〕主管领导批准;请假超过1周者,由院〔系〕提出意见,报学生处批准。学生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擅自离校,按本规定第二十三条进行处理。
第二十三条 学生未经学校批准或未履行请假手续,不参加学校教育教学方案规定的活动,一学期内累计缺席12学时〔含12学时〕以内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因缺席参加学校教育教学方案规定的活动,已受到处分的学生,未经学校批准或未履行请假手续,仍然不参加学校教育教学方案规定的活动,一学期再次累计缺席8学时〔含8学时〕以上的,给予记过或留校观察处分。
 学生缺席参加学校教育教学方案规定活动的学时数,正常上课期间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