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意见陈述书
意见陈述书
尊敬的审查员:
申请人仔细地研究了您对本案的审查意见,针对该审查意见所指出的问题, 申请人对申请文件作出了修改并陈述意见如下:
一、修改说明
1、修改了独立权利要求 1,在其特征部分加入了以下技术特独立权利要求 1 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其从属权利要求 2 也必然具有创造性。
申请人相信,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已经完全克服了第?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中指出的新颖性和创造性问题,并克服了其他一些形式缺陷,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审查指南的有关规定。如果审查员在继续审查过程中认为本申请还存在其他缺陷,敬请联系本代理人,申请人及本人将尽力配合审查员的工作。
专利代理人:XXX
注意事项,1)以上对比文件在使用前看是否有抵触申请的情况,是否有效。意见陈述书
尊敬的审查员:
申请人仔细研究了您于××××年×月×日就××号发明专利申请的第一次审查意见,针对该审查意见所指出的问题,申请人对申请文件做出了修改并陈述意见如下:
一、修改说明
1、修改了的独立权利要求 1,……增加了必要技术特征××××,使修改后的权利要求满足《专利法》第 22 条规定的新颖性和创造性要求。删除了原权
利要求中的×××,使修改后的权利要求满足《专利法》第 26 条第 4 款的关于权利要求书应当清楚简要的规定。该技术方案修改依据来自于说明书第××段、第××段及附图×。
2、将原从属权利要求 2 调整为引用新修改的独立权利要求 1,使其满足《专利法》第 22 条规定的新颖性和创造性要求,……该修改的依据来自于说明书第
××段、第××段。
3、增加了从属权利要求 3,……由于该权利要求限定的技术方案包含在原权利。
要求×和×中,所以该修改符合《专利审查指南》中关于权利要求修改的规定。该修改依据来自说明书第××段、第××段。
4、修改了原独立权利要求 2,将其序号调整为×,增加了区别技术特征。以使其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 条第 2 款中关于独立权利要求应当记
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的规定,该修改依据来自说明书第××段、第
××段。
5、删除了原权利要求 4。申请人同意审查员关于该权利要求没有新颖性的审查意见,并删除原权利要求以上修改均未超出原始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所记载的范围,符合《专利法》第 33 条规定,并且上述修改也是针对通知书指出的缺
陷进行修改的,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 51 条第 3 款的规定。具体修改内容参见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
二、关于修改后权利要求的新颖性
第 1 步:审查员的审查意见是:相对于对比文件 1 和 2 而言,权利要求 1-3
无新颖性;相对于对比文件 1 和 2 而言,权利要求 4 没有创造性。
第 2 步:针对上述审查意见,申请人修改后的独立权利要求 1 在原权利要
求中增加了在对比文件 1 和 2 中都没有公开过的技术特征:“××××”。相
对于审查意见通知书中引用的对比文件 1 或 2 具有《专利法》第 22 条第 2 款规定的新颖性。理由如下:
第 3 步:对比文件 1 公开了一种××××。不论是在对比文件 1 的文字还是附图中都没有披露××××技术特征,因此本发明的独立权利要求 1 与对比文件 1 相比符合《专利法》第 22 条第 2 款中新颖性的规定。
第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