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3
文档名称:

黑龙江省高校科技成果产业化.doc

格式:doc   页数:3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黑龙江省高校科技成果产业化.doc

上传人:wz_198613 2014/10/22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黑龙江省高校科技成果产业化.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黑龙江省高校科技成果产业化
前期研发培育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高教强省建设规划》中“黑龙江省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计划”,进一步加快高校科技成果转化速度,省教育厅决定设立“黑龙江省高校科技成果产业化前期研发培育项目”(以下简称“培育项目”)。为实施好该项目,加强对项目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培育项目的目的是加强科技成果产业化前期的项目研发、培育和孵化工作,促进和推动我省高校科技成果产业化进程,增强成熟科技成果储备和科技优势,增进校企合作力度,加速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和生产、促进新兴产业的成长和壮大,为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第三条培育项目的对象及主要任务:
培育项目的对象是我省高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果。
培育项目的主要任务是在取得实验室成果后,对其进行的产业化前期项目的样品放大,中试,生产工艺、设备的研究、开发或产业化进程中的扩大生产规模、开发系列产品等研发工作。
第四条培育项目的申报条件:
1、须是与在我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生产的企业合作研发或转化生产的项目,并签订协议书或合同书。
2、培育项目以服务我省规划的建设领域为重点,符合我省产业发展方向,产品科技含量高,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体现我省经济特色和资源优势,并能带动我省区域产业发展壮大,能创造出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产业化项目。
3、学校承诺提供研发条件和对该项目予以1:1的配套经费支持。
第五条培育项目的申请:
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申请者应认真填写黑龙江省高校科技成果产业化前期研发培育项目申报书,同时按要求提交以下相关实证材料:(1)科技成果鉴定或验收证书(2)专利证书(或)(3)与企业签署的合作研发或转让的项目合同书或协议书(4)项目是否被列入政府、行业科技计划的证明文件(5)获奖证书(或)(6)企业上年度生产和效益状况和总产值等。然后由学校和合作企业审核签署推荐意见后,按要求报送黑龙江省教育厅科技处。
第六条培育项目的评审:
省教育厅科技处对申请的培育项目进行条件审查和内容审核,确认符合条件后将组织相关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或进行实地考察)。根据评审结果提出具体意见,然后提交给省教育厅主管厅长审定后批准下发。
第七条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一)培育项目的资助经费属于政府支持的补助性经费,资金的使用应按照《黑龙江省高教强省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黑财教〔2009〕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