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64分)序号考评项目分值考核内容及标准考评方法备注1慢病监测8慢病发病、死亡登记工作:乡镇级、村级的工作作为县级督导工作的一项内容。、心脑血管病、恶性肿瘤、糖尿病等慢性病发病和死亡登记报告工作,每月10日前收集、汇总和上报患病(死亡)月报汇总表。按要求及时完成得3分,完成得不好酌情扣分。、性别人口数等基础数据上报。按要求及时完成得2分,完成得不好酌情扣分。、死亡登记报告数据汇总分析,并于3月10日、6月10日、9月10日及11月10日上报季度慢病死亡、发病情况及分析报告,于次年1月10日前上报全年慢病死亡、发病情况及分析报告。按要求及时上报得2分,,1次未上报扣1分,扣完为止。、死亡登记报告工作督导检查和质量控制,并上报督导检查报告得1分,1次未督导扣1分,,扣完为止。根据县CDC上报月数据、材料及现场检查结果。2全死因监测10全国疾病监测系统死因监测工作:乡镇级、村级的工作作为县级督导工作的一项内容。(一)《全信息网络报告工作规范》(试行)要求,对死因监测点开展的死亡报告工作进行日常管理,督促死因监测数据的及时上报。,规范达标率100%。。根据县CDC上报数据、材料及现场检查结果。、质控和考核,对临床、防保等有关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指导,每年不少于2次。并上报督导检查报告和培训资料。、民政、妇幼核对死亡数,婴儿死亡数,报告数不应低于上述部门的数据。以上1-5项每项达到要求得2分,达不到要求酌情扣分。(二)报告质量1、医疗机构报告覆盖率100%,具备网报条件:从医生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起,到报告用时不超过7天。:从医生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起,到报告用时不超过12(7+5)天,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报告及时率为100%。3、《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录入符合率为100%。4、《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ICD-10编码错误率5%以下。5、不明原因疾病死亡率5%以下。6.《死亡证》上报数量与本医院开具的《死亡证》数量应相符,符合率100%。死亡病例的漏报率<5%。《死亡证》项目填写完整率>95%,项目填写错误率<5%。以上1-7项每项达到要求得3分,达不到要求酌情扣分。(三)粗死亡率全年粗死亡率6‰以上。达到要求得3分,以(粗死亡率/1000)≥6‰计满分,<6‰者酌情扣分。(四)分析报告开展监测综合分析及报告,达要求得2分,达不到要求不得分。3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地方项目中国慢病监测(2010)2乡镇级、村级的工作作为县级督导工作的一项内容。(1)数据库文件按时上报家庭问卷、个人问卷、血糖测定结果的原始数据库及最终数据库。(2)纸质资料按时上报家庭问卷、个人问卷、身体测量表复印件、血糖原始记录表与质量控制表。。,撰写监测调查报告。以上每项按要求完成得好得2分,不好酌情扣分根据上报材料及现场检查结果。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