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专家法律书之法律思辨上
孔庆余
引言
近年来在一些争议比拟大的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当事人一方或双方设法邀请知名法律专家或者学者通过证会的形式为案件出具专家法律证书(以下简称专家书)以支持本方观点并试图影响法官的内心确信、做。不仅相当的人员而且绝大多数民众“有罪推定〞的思想根深蒂固对律师存在一定程度的职业歧视认为律师是替坏人辩护是在包庇犯罪人而没有意识到每个人都是潜在的犯罪人都有可能受到刑事追究而律师恰恰是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诉讼文明推进法治进程的重要力量。
3、有些案件确实存在相当的辩空间而且当事人具备相当的经济实力。
由于刑事诉讼是一项特殊的、复杂的诉讼证明活动要通过一系列证据材料对时过境迁的客观加以主观印证在此过程中要受到许多不确定性因素的制约而且世界的繁纷芜杂造成某些案件难以准确认定加之法律本身也存在一些缺陷这就使得“精细〞还只是一种理想某些案件的认定与法律适用存在相当大的辩空间再加之当事人具有相当的经济根底聘请一些法学专家证以支持本方观点缺乏为奇。
(二) 主观因素
1、法学家与实务部门有比拟亲的联络对实务界具有一定的。
从律师的动机来看专家是被用作对法庭审讯施加压力、影响法官内心确信的一种手段。法学专家虽然不能影响法官的升迁或者薪给但毋庸讳言法学专家在实务部门是有一定的实际的他们本身有着广阔的人际网有些还担任指导职务桃李遍天下不少法官、检察官还是他们的学生而且专家书又“系知名门〞对问题的分析与证在理功底、学术品格、专业素养以及见解的精辟、独特等方面都有相当的保障其远胜于一般人的。
2、法学家愿将法治的理念浸透到社会理是其激发灵感的不竭之源。
仅有当事人或律师的一相情愿显然不能促成还需要有法学专家的意愿。第一将法治的理念浸透到大学校园之外、潜移默化每一个公民是法学家无可推卸的历史。第二出于职业良知维护社会公正同时也借证的时机接触理掌握一批活生生的案件素材作为研究的重要题材。第三在教学、研究之外从事法律效劳也是获取经济收入的一个重要来源。
3、西方学理上存在“专家〞证据制度。
在英美法中是存在专家(expert opinion)这一证据制度的。在诉讼实务中英美曾以多种形式对“专家〞一词进展界定其中常见的定义是:所谓专家是或凭借实际经历或通过认真学****可以就某一门科学、艺术或是行业的某一详细事项有资格提出明确的人而那些没有经过详细训练或特别学****的人不能胜任提出准确的或得出正确的结。专家或称专家证词、专家证据即是指上述专家应当事人或的要求针对诉讼案件中的某些性问题所提出的可以用来作为证据材料的个人看法、观点或断。可见这与我国现行既含有对案件的认定又对适用法律提出的专家书是根本不同的但二者在名称上极为相似极易造成误导。
三、专家书之多视角分析
专家书在多大程度上影响、公正以及权威?这是一个敏感而又无法回避的问题如今我们从不同的视角对此加以考量力求得出全面的、客观的结。
(一)对专家书的理性分析
1、专家书与
是权得以保障、运行的核心命题也是保证权成为社会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重要的制度前提。的含义法学界众说纷坛但其最根本的含义至少应当包括审讯以及法官其核心是法官即审讯权在运转过程中由自己的理性所驱使而完全自主、不受外部因素特别是系统的干扰。审讯是确保权利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