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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每年土地、鱼塘租金为(大写)壹万肆仟元整(¥14000元)。承租人应当在每年 月 日前交齐下一年度的租金。承租方应在签定合同前先付一年租金(即14000元)及一年租金的50% (¥7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承租人完整履行合同后,如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并按期按原状交回租赁物后十天内,由出租人无息退还。承租方每年运用前交纳当年租金,不得逾期。如逾期一个月,出租方有权收取当期租金30%的违约金,逾期两个月,则视为承租方单方解除合同,出租方有权收回土地、鱼塘,并追缴承租方的当年租金、违约金及履约保证金。
四、违约责任
1、承租方中途无故解除合同,出租方有权收取当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2、出租方中途解除合同,将土地另租给第三人,除返还当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外,还应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相当于当年租金的二倍。
2、如承租人出现任何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出租人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假如造成其它损失的,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复原原状或赔偿损失。
3、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并有权要求乙方担当违约责任:
(1)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达 天以上;
(2)擅自变更租赁物用途的;
(3)擅自改造租赁物,致使租赁物严峻背离原租赁状态的;
(4)利用租赁物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存在违法经营造成恶劣影响的。
五、免责条件
1、遇不行抗力造成的土地的损坏或灭失,经有关部门鉴定属实,承租方应刚好向出租方说明状况,不负修复或赔偿的责任,如土地已不适于接着履行合同,则双方可终止本合同。
2、租赁期间如遇政策性或西区居委会及上级部门收回土地、鱼塘(出租方提前45天通知承租方),则本合同终止。被收回鱼塘、土地,出租方不作任何补偿和赔偿。
3、承租方自负盈亏,自担风险。
六、其他
1、甲、乙双方是独立的两个经济实体,各自拥有财产全部权和债权,各自债务自行负责。
2、租赁期间,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随意废除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居委会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鱼塘租赁合同 篇3
出租方:仙桃市五湖渔场分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同意将总场授权其管理和出租的鱼池出租给乙方运用,乙方向甲方缴纳租金并担当相应的其他任务,为确保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一样,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形式: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各项费用自理。租赁费一年一议,定额上缴。
其次条:
租赁地点及面积:五湖渔场第 排 号鱼池,占地面积 亩,其中水面 亩。
第三条:
租赁费和其他任务指标:
1、乙方20xx年向甲方上缴租金共计 元。
2、上级安排给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