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代运营合同书
网站代运营合同书
合同编号: xx041xx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奇达
商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元岗路188 号
甲乙双方就甲方网站维护一事,进行友好协商,并一致同意订立
本供的产品目录为准。
在乙方的店铺注册和运营过程中,所产生的须向B2c及C2c
平台支付的保证金、技术
服务费等向电子商务平台支付的费用以及数据平台使用费用由乙
方承担,乙方须按照
所在电子商务平台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相关费用。
第三条网络营销
甲方负责乙方店铺销售服务的日常运营工作,包括:
在线销售及电话售后支持;
在线提供服务时间为9:30 至 24:00 将于店铺明显处标明告
知店铺客户;
店铺日常维护与技术支持;
产品上架、更新、下架;
运营策略的规划、修正、执行与完善;
店铺推广页面制作;
可依据乙方要求提供店铺改版设计各次;
提供店铺相关的数据分析报告;
促销活动的策划并可应乙方要求实施等。
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网上店铺运营团队。
乙方应根据运营需要指定专人配合甲方客户经理的工作。
甲方根据乙方需要,协助乙方获取每月产品销售数量及总销
售额等交易数据。
甲方拥有的与乙方业务相关的专业分析报告,可优先向乙方
提供。
甲方承诺在乙方网上店铺所出售的商品均为经乙方提供的商
品;未经乙方书面许可,
甲方不得将乙方的商标用于非乙方生产或销售的商品。
对于通过乙方网上店铺完成的产品销售,由乙方负责提供相
关产品,并负责产品质量、
产品运输、产品保修等所有相关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乙方应提供网上店铺的支付宝登陆密码给甲方,以便于甲乙
双方结算及核对每月销售
佣金;若乙方修改支付宝登陆密码的,应最迟在修改密码的后一
个工作日内告知甲方。
乙方应积极配合本协议所述产品的销售事务,如有产品推广
和促销活动,须提前10
个工作日通知甲方,提交相应活动素材给甲方,以便甲方根据其
专业判断进行相应安
排。
3 . 10甲乙方承诺遵守网上店铺所在 B2c平台及C2c平台服务协
议,支付服务协议以及所有
公示于B2c平台、C2c平台及支付平台的已经发布的或者将来可
能发布的各类规则。
所有规则为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
第四条 店铺权利
双方一致同意并确认,甲方为乙方申请B2c网上店铺及C2C
网上店铺的所有权归乙方
所有。
双方一致同意并确认,甲方为乙方设计网上店铺所产生的所
有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 乙方不得擅自使用或授权第三方使用, 否则
将承担侵权责任。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本合同期限内甲方可将乙方作为合作
对象进行宣传;本合同终
止后,未经乙方书面授权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作为合作对象进
行宣传。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即授予甲方合作期限内的网上店铺独家
经营权,若甲方满足本协
议第七条中乙方的销售目标要求且未发生因甲方原因而中途解约
情形的,该独家经营
权自合作开始之日计算,至合作期限届满时终止。在甲方独家经
营期间,乙方不得自
行经营该网上店铺或授权第三方经营该网上店铺。
双方一致同意并确认,乙方产品自身的各项知识产权和相关
权利,甲方除为了本协议
的目的正常使用外,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否 则由甲方承担侵权责
任。
第五条 合作期限
双方约定合作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在协议期满后,合同自动终止。双方如果需要继续合作,可
双方商定续签协议。
第六条基础服务费和销售提成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需按年向甲方支付基础服务费人民
币万元整,用于乙方B2C
平台及C2评台建设与运营维护;本协议有效期内基础服务费合 计为人民币万元。
乙方在本协议生效后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本协议 所
述基础服务费的第一季度,
即人民币(¥),共计3个月的基础服务费,自年月日 起至年月
日止; 在协议签订之日起算的第 6 个月, 即年月日起, 即每月 25 日前
支付下一月基础服务费, 每月支付金额为万元, 作为后叁拾个月的基
础服务费。
甲方通过网上店铺销售乙方产品获取销售提成,销售提成结
算方式以附件一为准。甲
方财务人员在每月 3 日前出具结算对账单, 乙方在每月 15 日前确
认并于每月 25 日前足额向甲方支付。
第七条销售目标
甲方须在合同期限内即年月日至年月日达到销售目标共计万
元人民币,乙方承诺提供
不低于销售目标的10%,即数值为万人民币的金额作为本协议所
述店铺的推广费用,推广的方式为淘宝网和其他平台的的收费推广,
不包括产品折扣、买赠、促销、包邮、聚划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