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普集中学班级管理、评价细则
1、班级成绩。(1)学习成绩:按期中、竞赛、期末各20分,总计60分考评,各依名次赋分20、18、16、14、12、10、8、6、4、2,三次之和计入班级总评;(2)特优生:各级部前30名,以每生1分计入班级成绩;优秀生:各级部前300名,以每班28名为基数,多加少减,每生1分计入班级成绩。(3)考评办法:参评人数为各班全体学生的90%,特殊情况报教导处和级部决定。
2、积极参加体育竞赛(春、秋季运动会、体育节)和各项体育活动。运动会按名次依次赋分10、9、8、7、6、5、4、3、2、1。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艺术活动,元旦文艺演出和艺术节表演,按得分名次依次赋分10、9、8、7、6、5、4、3、2、1。
4、辍学生。按每学期每生2分,从班级总评分内扣除;特殊原因,经级部、教导处、学校视情研究后决定;班主任发生变化,自接任之时算起。
5、认真、主动整理卫生。各级部每天检查,每周汇总;学校每月发放一次流动红旗;每学期按总分排名,依名次分别赋分10、9、8、7、6、5、4、3、2、1。
6、集体活动和训练。积极支持学校工作,主动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和各种训练,实行学生考勤制度,努力为学校争光添彩。在镇、市以上大型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适当加分;消极怠倦、不闻不问、拒不参加者,视情节和次数扣分;对拒不参加学校大型活动的学生,取消一切优秀资格,也不可代表班级参加活动。各分管领导期末根据记录情况到政教处汇总加减分情况。
7、学生管理。严格执行《普集中学学生行为规范》细则,认真落实扣、加分条例,期末按按排名赋分。各分管领导期末到政教处汇总平时检查情况,确定加减分情况。
8、出现重大管理或教学失误,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各处室与学校裁定。
9、好人好事、见义勇为的情况适当加分。
10、各种加减分期末汇总后排出名次,按20、18、16、14、12、10、8、6、4、2计入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