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ClassifiedIndex::CODE:10075NO::DuYuanyuanSupervisor::MasterofLawSpecialty:ProcedureLawUniversity:HebeiUniversityDateofOralExamination:June,2013摘摘要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行业协会作为互利性、非盈利性、自律性中介组织,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着它的组织、协调、服务、监管职能,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了解决市场和政府失灵的有效武器,但是行业协会自身也有缺陷,“行业协会除了对自身负责以外,对其他任何人都不负责”。近些年来,行业协会限制竞争行为因其巨大的社会危害性引起了社会各方面的关注,在现实生活中,行业协会经常通过固定价格、划分市场,信息交换、标准认证、集体抵制等行为限制竞争,危害社会经济秩序。本文从行业协会的基本理论问题入手,对行业协会限制竞争行为进行了界定,根据其集体性、隐蔽性、较大危害性和双重性的特点,分析行业协会限制竞争行为的动因和内部、外部条件,以及在行业协会实施限制竞争行为与行业协会自治权之间的关系,以此试图从宏观上对行业协会与限制竞争行为以及行业协会限制竞争行为与行业协会的自治权冲突与协调关系上进行剖析。由于当前世界各国行业协会限制竞争行为形式多样且隐蔽性极强,并且我国近些年来行业协会限制竞争的事端屡屡出现,且愈演愈烈,文中着力分析了当前典型的行业协会限制竞争行为,包括行业协会价格卡特尔行为、信息交换行为、集体抵制行为、标准化认证行为。价格卡特尔行为是最为典型且危害最大的一种限制竞争行为,并且在行业协会助动下的价格卡特尔行为,波及更广、危害效应更大,因此笔者略多笔墨对行业协会价格卡特尔的基本范畴进行分析,并对美国、日本行业协会卡特尔案例进行综述,针对我国行业协会价格卡特尔的特点和现有制度缺陷,提出以本身违法原则为主、合理性原则为辅的立法思路,明确政府定位、尊重市场规律、减少政府干预,并引入适度豁免机制。对于行业协会的信息交换、集体抵制、标准化认证等限制竞争行为,由于行为的特点比较明显,笔者主要从各种行为的对市场经济竞争秩序的利弊和正负效应进行剖析,同时梳理和总结各国在对各种形式的限制竞争行为规制中,立法和法律规制的具体做法,针对我国当前行业协会限制竞争行为的特点和具体表现,对这几种典型行业协会限制竞争行为的立法提出制度设计和构想。当前行业协会限制竞争行为违法性判断和责任主体问题研究较为薄弱,通过总结归纳国外立法做法,借鉴“本身违法原则”和“合理性原则”的具体操作,对我国行业协I摘要会限制竞争违法性判提供立法思路和原则导向。在责任主体问题上,审慎适用“双罚制”,采取补充性连带责任的立法体例,在责任承担上首先由行业协会承担,协会成员承担补充责任,对业协会限制竞争行为中企业和个人责任的承担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关键字行业协会限制竞争判定标准责任认定IIAbstractAbstractWiththedevelopmentofmarketeconomy,tradeassociationasthemutualbenefit,non-profit,self-anization,anization,coordination,supervision,servicefunctioninsocialandeconomicdevelopment,eeffectiveweaponinmarketandgovernmentfailure,butistheindustryassociationhasitsowndefects,"IndustryAssociationinadditiontoitselfisresponsibleforoutside,arenotresponsibleforanyotherperson".Inrecentyears,petitionbecauseofitsgreatsocialharmcausedattentionfromallsectorsofsociety,inreallife,industryassociationsoftenthroughfixingprice,marketdivision,theexchangeofinformation,standardcertification,petition,,pet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