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精选】柳州重点室建设管理暂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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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暂行方法
第一章 总那么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广西创新体系建评估和检查,对重点实验室进行动态管理,依据评估和检查结果对重点实验室进行调整与撤销。
第九条 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的主管部门是重点实验室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有关重点实验室建设开展的方针和政策,支持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开展;
〔二〕依据重点实验室管理要求,指导重点实验室的运行和管理;
〔三〕为重点实验室的运行提供所需的相关条件。
第十条 重点实验室的依托单位〔以下简称“依托单位〞〕是重点实验室运行和管理的具体负责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制定重点实验室开展方案,并为重点实验室提供人员、经费、设施、政策等条件保障,解决建设与运行中的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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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负责组织学术委员会,聘任重点实验室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和学术委员会委员;
〔三〕对重点实验室进行年度考核,配合市科技局做好检查和评估。
〔四〕根据学术委员会建议,提出重点实验室名称、研究方向、开展目标、组织结构等调整意见。
第三章 建设
第十一条 根据柳州市开展需求,市科技局有方案、有重点地遴选建设重点实验室。
第十二条 申请建设重点实验室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研究方向符合国家、自治区、柳州市产业和科技开展战略目标,且相对稳定;研究目标明确,优势和区域特色明显。
〔二〕实验室是相对独立的科研实体,其依托单位应是在柳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
〔三〕具有良好的科研工作根底,研究实力较强,在本领域有代表性,有能力承当自治区和柳州市重大科研任务。
〔四〕具有团结协作、结构合理、较高水平的科研队伍,实验室人员相对稳定。
〔五〕具备与研究方向相适应的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实验用房相对集中。
〔六〕运行管理制度完善。
〔七〕主管部门和依托单位给予人财物稳定支持,实验室的运行经费及建设配套经费纳入依托单位的年度预算。
第十三条 申请建设重点实验室由依托单位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并报送?柳州市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及相关附件材料。市科技局审查或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批准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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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经批准建设的重点实验室统一命名为“柳州市××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名称〕〞,并颁发统一牌匾。
第四章 运行与管理
第十五条 重点实验室应重视和加强运行管理,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
第十六条 重点实验室实行依托单位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重点实验室主任应是本领域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年龄一般不超过六十周岁,负责组织重点实验室的运行和日常管理。重点实验室主任每年在重点实验室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8个月。
第十七条 学术委员会是重点实验室的学术指导机构,主要职责是负责审议重点实验室的开展目标、研究方向、重大学术活动、年度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总结。学术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每次实到人数不少于三分之二。
第十八条 学术委员会主任和学术委员会委员由依托单位聘任,报市科技局备案。学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