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专心---专注---专业
专心---专注---专业
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专心---专注---专业
。但最小间距不应<13米。
  住宅建筑侧面间距:
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专心---专注---专业
专心---专注---专业
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专心---专注---专业
(1)开窗时(指客厅、居室窗,下同):中高层及以下建筑按垂直布置的间距控制;高层与高层、中高层及以下建筑之间≥18米;
(2)无开窗时:按消防间距要求。
  如北侧或西侧建筑首层为架空层的,可以以南侧或东侧建筑的建筑高度扣减北侧或西侧建筑架空层的高度计算间距。
  居住建筑底层为商店等其它非居住用房时,其间距计算不应扣除底层的高度。但同一裙房之上的几栋建筑,其间距可从裙房屋顶算起。
  采用间距系数计算建筑间距时,建筑室外有地形高差的,应按相应间距系数折算为水平距离予以增减。
  居住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部分不再计算间距。
 非居住建筑间距
  工业、仓储、交通运输类及其它有特殊要求的非居住建筑间距按国家相关规范执行。民用非居住建筑适用本节以下条款。
  医院病房楼、休(疗)养院住宿楼、幼儿园、托儿所生活用房和大、中、小学教学楼与相邻建筑的最小间距应符合表4-1 的规定。
 
表 4-1            特殊建筑与相邻建筑最小间距表
项  目  名  称
最小间距
备      注
医院病房楼、疗养院住宿楼
与周边相邻建筑不少于24米。
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专心---专注---专业
专心---专注---专业
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专心---专注---专业
幼儿园、托儿所
生活用房与周边其它建筑不少于18米。
中、小学校教学楼
教室长边与周边相邻建筑不少于25米。
  非居住建筑(,下同)平行布置时之间距:
高层非居住建筑之间,≥,且≥18米;
高层非居住建筑与低层、多层非居住建筑之间,≥13米;
多层非居住建筑之间,≥10米;
低层非居住建筑之间,≥6米。
  以其他形式布置的非居住建筑间距按消防间距的规定控制。
  高度超过100米的超高层非居住建筑应在不小于本条款规定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安全及城市设计等要求,合理确定建筑间距。
  非居住建筑与居住建筑相邻时,建筑间距按居住建筑的间距控制。
  民用建筑间距不得少于表4-2的规定
 
表4-2
建筑类别
高层建筑
多层建筑
高层建筑
13米
9米
多层建筑
9米
6米
 
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专心---专注---专业
专心---专注---专业
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专心---专注---专业
  当外挑阳台、走廊、楼梯平台的总长度小于或等于相应建筑边长的一半时,、走廊、楼梯平台。,超出部分应计入建筑间距。
  当外挑阳台、走廊、楼梯平台的总长度大于相应建筑边长的一半时,应按阳台、走廊、楼梯平台的外挑边线计算建筑间距。
  建筑退让
  建筑退让用地红线和城市道路、河道、铁路两侧以及电力线路保护区范围的距离,应满足消防、地下管线、交通、防灾、通风、绿化和工程施工安全等方面的规范以及本节相关条款要求。
  建筑退让用地红线:≥建筑自身高度应退间距的一半,并不得少于表4-2建筑间距最小距离的一半。如相邻用地为规划保留的已有建筑,其最小建筑间距必须满足表4-2的规定。
 地下建筑物退让用地红线:≥地下建筑物深度(自室外地面至地下建筑物底板底部的距离)。按上述要求退让确有困难的,应采取技术安全措施和有效的施工方法,经相应的施工技术论证部门评审,并由原设计单位签字认定后,退让距离可适当减少,但其最小值应不少于5米,且围护桩和自用管线不得超过用地界线。
  建筑退让道路红线最小距离应符合表4-3的规定:
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精选优质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