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7
文档名称:

电子商务法经典案例分析.doc

格式:doc   大小:23KB   页数:7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电子商务法经典案例分析.doc

上传人:wh7422 2022/3/20 文件大小:23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电子商务法经典案例分析.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wd...
...wd...
...wd...
...wd...
参考
3.2001 年 6 月 20 日 ,王某在某网站订购了一项数码相片冲洗效劳,委托该网站将自己数码相机内的相片进展冲洗,支付方式为网上电子支付。王某选择了该网站指定的建行网上银行平安支付方式支付了全部款项 元,操作完毕后屏幕显示交易成功。事后王某在建设银行打印的对账单也说明当日在其银行账户确实发生了该笔款项的支出。根据该网站交易规则,建行网上划款为实时,该网站应在客户支付款项到账后 36 小时内向客户提供效劳。然而王一直未能如愿。 8 月 14 日 ,王某为此纠纷与一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并支付了律师费。 16 日,该网站向王某表示同意提供效劳,由于此时原告已发生了律师费用,故原告要求该网站承当其损失即已发生的律师费用,但遭到该网站拒绝。
试分析: 〔1〕本案中数码冲印效劳合同是否成立 ? 为什么 ?
效劳合同有效,因为,双方交易主体具有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无歧义,要约邀请具有。
〔2〕被告是否应该承当原告支付的律师费 ?
被告应承当律师费,根据我国《电子合同法》依法成立的合同,无其他不可抗力毁约的需要承当责任,其中包含律师费用。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案例分析题
...wd...
...wd...
...wd...
案例一:
一刚上小学二年级的男童,在某购物网站以他父亲李某的身份证号码注册了客户信息,并且订购了一台价值1000元的小型打印机。但是当该网站将货物送到李某家中时,曾经学过一些法律知识的李某却以“其子未满10周岁,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为由,拒绝接收打印机并拒付货款。由此交易双方产生了纠纷。
李某主张,电子商务合同订立在虚拟的世界,但却是在现实社会中得以履行,应该也能够受现行法律的调控。而依我国现行《民法通则》第12条第2款和第55条的规定,一个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独立进展民事活动,应该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其子刚刚上小学二年级,未满10周岁,不能独立订立货物买卖合同,所以该打印机的网上购销合同无效;其父母作为其法定代理人有权拒付货款。
对此,网站主张:由于该男童是使用其父亲李某的身份证登录注册客户信息的,从网站所掌握的信息来看,与其达成打印机网络购销合同的当事人是一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正常人,而并不是此男童。由于网站是不可能审查身份证来源的,也就是说网站已经尽到了自己的注意义务,不应当就合同的无效承当民事责任。
问题:当事人是否具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