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展了为期两个月的低保对象全面核查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提高了群众对低保政策的知晓率和村(居)委干部执行低保政策的精确率,进一步规范了低保工作规程,提高了低保工作的透亮度,在群众的主动参加和监督下,全市共取消已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1835户(其中低保户主死亡462人,村干部亲属63户,离任村干部46户,孤儿成人5户,企业退休人员128户,生活好转脱贫1131户),取消率7%。将符合条件的1340户刚好纳入低保。社会反应良好,群众比较满足。现将核查工作状况汇报如下:一、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细心组织。民政局主要领导特别重视低保核查工作,亲自参加核查方案的探讨和部署。一是召开3场专题会议(全市民政工作会议,局机关会议,民政办主任会议)。亲自动员部署,为全市上下步调一样、同心同德做好核查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二是成立低保核查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副职领导任副组长,全体正股长为成员,实行分片包干负责,为核查工作供应了强大的人员力气。三是制订了低保核查工作方案,明确了核查的工作方法、工作任务、工作时限和工作内容。同时,市政府成立督查组(由市府办、纪委、财政、民政等部门成员组成),对全市低保核查工作进行督查,保证了低保核查工作高质量、高效率完成。
(二)广泛宣扬,全面自查。依据工作方案的要求,各镇(街道)、市直单位将低保核查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召开各类型会议,传达低保核查的要求,并在一个月内(4月份)完成辖区范围内的全部低保对象自查。一是组织人员力气,分组进户调查,要求进户调查率达到101%;同时填写下发的《低保对象调查登记表》,将全部低保对象的现有状况尤其是家庭收入状况照实填写,并附上调查人的签名确认及户主的签名确认。二是村(居)委、基层单位将现有低保对象全部进行上墙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有异议的对象再一次进户核实。三是召开集体会议(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对进户调查的状况进行仔细审核,依据低保政策确定退出低保对象的人选。四是对拟取消户做好细致的政策宣扬工作,说明退出的理由;同时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刚好按程序纳入低保。五是对重新审核后符合低保条件的所存有对象进行分类建册登记。详细分为三类:孤寡户、病残户、有劳动实力户。登记表由户主签名,进户调查人签名。民政办主任,分管民政的领导签名并加盖村、镇公章确认后,如期送市民政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