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4章保护贸易理论
传统贸易保护理论
新贸易保护理论
传统贸易保护理论
理论背景:15-17世纪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新大陆和新航线发现,商业活动的范围空前扩大,商品经济的发展对货币的需求量增加,充当交易媒介的货币(黄金和白银)成为社会各界追逐的对象和社会财富的象征,拜金主义成为当时社会思潮的主旋律。
核心主张
早期重商主义:强调少买,鼓励出口,反对进口;严禁货币输出国外,力求用行政手段控制货币运动,以贮藏尽量多的货币,因而又被称为货币差额论或重金主义。
晚期重商主义:强调多卖,鼓励出口,限制进口,实现贸易顺差,因而又被称为贸易差额论。
一、重商主义
具体措施
早期重商主义:
第一,禁止货币出口,国家垄断所有的货币交易;
第二,要求外国人在本国进行贸易时,必须将销售货物的全部款项用于购买本国货物。
晚期重商主义的政策重心由管理金银进出口的政策转向管理货物进出口的政策,各国采取各种奖出限入的措施:
第一,以补贴和出口退税等措施鼓励出口;
第二,禁止重要原料的出口,但许可自由输入原料,加工后再出口;
第三,降低和减免出口关税;
第四,设立特权贸易公司,实行独占性的殖民贸易政策;
第五,与外国订立贸易条约
第六,鼓励发展手工工场
问题:谈谈早期重商主义和晚期重商主义的区别
李斯特(Friedrich List)(1789—1846)是德国经济学家,历史学派的先驱者,保护贸易的倡导人。其主要代表作是1841年出版的《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The National System Of Political Economy)一书。
二、保护幼稚工业论
(一) 理论背景
19世纪,资本主义工业还处于萌芽状态或正在成长时期,这些国家的资产阶级要求保护幼稚工业,特别是当时的德国。
19世纪的德国是一个政治上分裂、经济上落后的农业国,1848年才结束封建割据局面,完成政治上的统一。其经济发展水平不仅远远落后于工业革命已经完成的英国,而且与早已进人工业革命阶段的法国以及美国和荷兰等国也存在很大差距。
(二)保护幼稚工业论的核心思想
核心思想:
许多工业在发展中国家刚刚起步,处于新生或幼嫩阶段,就像初生婴儿一样,而同类工业在发达国家已是兵强马壮,实力雄厚。
若允许自由贸易、自由竞争的话,发展中国家的幼稚工业肯定被打垮被扼杀,永远没有成长起来的希望。
若政府对其新建工业实行一段时间的保护,等“新生儿”长大了,再取消保护,那么它就不但不怕竞争,还可与先进国家的同类工业匹敌了。
问题:李斯特幼稚工业论的核心思想是什么?
保护标准(条件):
(1)被保护的幼稚工业必须有长大的潜力,从国际贸易的角度分析,必须有潜在的、通过成长会发挥出来的比较优势;
(2)保护只是短期的,为保护所付出的代价是短暂的、有限的;
(3)被保护的幼稚工业在长大后带给社会的收益会足以弥补社会为保护其所付出的“抚养费”。
问题:李斯特认为一国对幼稚工业的保护应有既定的保护标准,如何理解该保护标准?
意义
李斯特的保护幼稚工业论的许多观点是有价值的,对落后国家制定对外贸易政策有一定借鉴意义。
(三)保护幼稚工业论的简评
在现实中有广泛影响,世界贸易组织也列有幼稚产业保护条款。
缺陷
现实生活中某个具体国家或地区幼稚产业的选择面临不同政治力量的较量,李斯特并未对如何选择幼稚产业给出一具体标准。
实践中的困难:
:
取决于政治经济力量的对比;信息、判断问题等等
:
,产业政策优于贸易政策:
产业政策——补贴源于政府,可监督企业
贸易政策——如:关税
(由消费者承担,对企业无压力)
从政府角度来讲,倾向于使用贸易政策:
关税可增加政府收入,补贴则为支出;政府、国有企业一体,即使实行产业政策也未必对企业对多少监督作用。
b. 推迟接受、普及先进技术知识所造成的损失
问题:一国依据李斯特理论进行幼稚产业保护时,在现实操作中会碰到哪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