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劳动仲裁通知书
劳动争议仲裁告知书
一、仲裁请求不当的风险。当事人申请仲裁时,应依据客观事实和有关劳动法律、法规提出自己的请求事项。请求不当或随意扩大请求范围,将会承当不利的法律后果。
二、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但当事人协议不〕
提出仲裁申请,也可以不经协商或调解直接提出仲裁申请。
二、仲裁委受理哪些案件
依据?劳动人事争议办案规那么?第二条的规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受理以下争议案件:〔一〕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二〕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 〔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三〕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等解除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四〕社会团体与工作人员之间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等解除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五〕军队文职人员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由仲裁委员会处理的其他争议。
三、当事人应当到哪个仲裁委申诉
当事人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提交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
〔一〕劳动争议的管辖:
1、用人单位注册地及劳动合同履行地位于城六区的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注册地仲裁委管辖;
2、用人单位注册地及劳动合同履行地位于城六区的、注册资金在1000万美元以下的中央、市属单位与外商合资、合作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含港澳台合资、合作和独资企业〕的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注册地仲裁委管辖;
3、用人单位的注册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在城六区,而是位于远近郊区或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在本市,而注册地在外埠的劳动争议案件
,由用人单位注册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管辖。
〔二〕人事争议的管辖:
1、中央机关、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其在京所属单位所在地为已成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朝阳区、海淀区和顺义区的,其所发生的人事争议由单位所在地仲裁委管辖;中央机关、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其在京所属单位所在地在已成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辖区,而聘用合同履行地不在同一地区的,其所发生的人事争议由上述单位所在地仲裁委管辖;
2、中央机关、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其在京所属单位所在地在除朝阳区、海淀区和顺义区以外的其他区县的,其所发生的人事争议暂由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管辖。
四、申请劳动仲裁的程序
当事人提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应当亲自或者书面委托代理人到有管辖权的仲裁委的立案接待窗口,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并携带有关材料,工作人员根据有关规
定决定是否发给您申请书〔空白〕。当事人应按申请书上的要求填写后递交工作人员,然后等待是否受理的通知。
〔一〕申请劳动人事仲裁应当携带的材料〔复印件一律使用a4型纸复印〕
1、申请书。申请书一式三份,仲裁委留存两份,申请人留存一份〔被申请人单位为多个单位的,按照被申请人单位数量增加申请书副本〕。申请书用钢笔或签字笔书写或打印,均需申请人本人签名并落有日期。申请书除应写明申请人本人的情况外,还应当写明被申请人的名称及确切通信地址、联系电话,明确的申请请求及申请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2、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劳动者的,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码证书,并提交复印件以及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材料。
3、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书、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工资单、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工作证等材料及复印件。
4、被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委根据立案审查的需要,要求申请人提交能够证明被申请人身份的有关材料的,申请人应尽可能提交。如果被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当提供其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情况的证明〔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经营地等〕;如果被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当提交其本人户口所在地地址、现居住地地址、联系电话等。
5、送达地址确认书。申请人在递交申请书时应填写本人送达地址确认书,写明自己接收仲裁文书的详细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等内容。
6、授权委托书〔具体要求见“七、当事人在仲裁活动的权利义务〔六〕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
7、证据材料〔具体要求见“五、关于证据〞〕。
〔二〕受理或不予受理
仲裁委自接到申请书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