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1无人机航摄安全作业规程
总体安全指标
设计飞行高度应高于摄区和航路上最高点100m以上;
设计航线总航程应小于无人机能到达的最远航程。
实地采集信息
工作人员需对摄区或摄区周围进行实地踏勘,采集地形地貌、地表植被以及周边的机场、
油管应无破损、无挤压、无折弯,油滤干净,注明最『次油滤清洗时间
起落架
外形应完好,与机身连接牢固,机轮旋转正常
飞行器总体
重心位置应正确,向上提伞带使无人机离地,模拟伞降,无人机落地姿态应正确
燃油和电池检查
检查燃油和机载电池(见表5)
表5燃油、电池检查项目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燃油]
确认汽油、机油的称号及混合比符合要求、汽油应无杂质
机载电源
机载电池(包括点火电池、接收机电池、飞控电池、舵机电池等)装入无人机之前,记录电池的编码、电量,确认电池已充满,电池与机身之间应固定连接,电源接插件连接应牢固
遥控器电源
记录电池的编号、电量,确认电池已充满
设备通电检查
打开地面监控站、遥控器以及所有机载设备的电源,运行地面站监控软件,
检查设计数据,向机载飞控系统发送设计数据并检查上传数据的正确性,检查地
面监控站、机载设备的工作状态,检查飞控系统的设置参数
表6通电检查项目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监控站设备
地囹监控站设备运行应正常
设计数据
检查设计数据是否止确,包括调取的底图、航路点数据是否符合航摄区域,整个飞行航线是否闭合,个航路点相对起飞点的飞行高度,单架次航线总长度,航路点(重点是起降点)的制式航线,曝光模式
(定点、定时、等距)、曝光控制数据的设置
数据传输系统]
地面监控站至机载飞行控制系统的数据传输、指令发送正常
彳区干扰情况
舵机及其他机载设备工作状态是否正常,有无被干扰想象
遥控器
记录遥控器的频率;所有发射通道设置正确;遥控通道控制正常,各舵面响应(方向、量)正确;遥控开伞响应正常;遥控器的控制距离正常;遥控(RC)和自主飞行(UAV)控制切换正常
飞控系统
检查PID参数、GPS定位、卫星失锁后的保护装置;检查机体静态情况下的陀螺零点;转动飞机(航向、横滚、俯仰),观察陀螺、加速
度计数据的变化;检查高度、空速、转速传感器的工作状态启用应急开伞功能,应急开伞高度应大于100m
数据发送与回传
将设计数据从监控站上传到机载飞控系统,并回传,检查上传数据的完整性和正确性;上传目标航路点,回传显示正确;上传航路点的制式航线,回传显示正确
控制指令响应
发送开伞指令,开伞机构响应正常;发送相机拍摄指令,相机响应正常;放送高度置零指令,高度数据显示正确
发动机启动后检查
启动发动机,检查无人机和机载设备着车后的工作状态。
表7发动机启动后检查项目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飞控系统
在整个转速范围内,飞控各项传感器数据跳动在正常范围内
发动机响应
大、小油门以及风门响应线性度正常;发动机工作状态正常,无异常抖动「
发动机风门
发动机风门最大值、最小值、停车位置设置正确
转速
转速显示正确;用测速表测最大转速并记录,最大转速应与标称值相符
舵面中立
各舵面中立位置正确,否则用遥控器调整
发动机动力
发动机动力随着海拔高度、使用时间而变化,根据需要进行拉力测试
停车控制
监控站停车控制正常;遥控器停车控制正常
附设设备检查
根据系统配置,对相关的附设设备进行检查。检查项目按照其组成、配置、技术指标进行设置。
关联性检查
设备检查时,任何一项内容发现问题并调整正常后,要对与其相关内容进行
追溯性检查。
飞行操控
起飞阶段操控
起飞阶段操控应注意事项:
起飞前,根据地形、风向决定起飞航线,无人机须迎风起飞;
飞行操作员须询问机务、监控、地勤等岗位操作员能否起飞,在得到肯定答复后,方能操控无人机起飞;
机务、监控操作员应同时记录起飞时间;
监控操作员应每隔5~10s向飞行操作员通报飞行高度、速度等数据。
飞行模式切换
遥控模式何时切换到自主飞行模式,由监控操作员向飞行操作员下达指令。
视距内飞行操控
视距内飞行操控应注意事项:
在自主飞行模式下,无人机应在视距范围内按照预先设置的检查航线(或制式航线)飞行2~5min,以观察无人机及机载设备的工作状态;
飞行操作员须手持遥控器,密切观察无人机的工作状态,做好应急干预的准备;
监控操作员应密切监视无人机是否按照预设的航线和高度飞行,观察飞行姿态、传感器数据是否正常;
监控操作员在判断无人机及机载设备工作正常情况下,还应用过口语或手语询问飞行、机务、地勤等岗位操作员,在得到肯定答复后,方能引导无人机飞往航摄作业区。
视距外飞行操控
视距外飞行阶段操控应注意事项: